8月24日晚間,西藏珠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藏珠峰”)披露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出的《紀律處分決定書》顯示,公司控股股東新疆塔城國際資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塔城國際”)因質押融資業務違約涉及股份減持行為,經券商正式告知及監管多次提醒,塔城國際仍在未披露減持計劃的情況下發生減持行為,后又在披露的計劃減持期間前發生減持,合計減持數量779.48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8526%,變動數量較大,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和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塔城國際予以通報批評,上述紀律處分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從收到通知到實際減持長達半年
據悉,塔城國際持有西藏珠峰3.69億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40.32%),是西藏珠峰控股股東。公告顯示,塔城國際此前已將其持有的2.31億股公司股份予以質押。其中,2017年1月份至2019年1月份,塔城國際分次將5384.62萬股質押給華融證券辦理質押融資業務。2019年10月10日,前述質押融資業務期限屆滿,塔城國際未按照協議約定購回,構成違約。
“在質押融資到期后,華融證券已于2019年10月11日向塔城國際發出違約通知和處置告知函。期間,監管部門也多次進行了監管督促。塔城國際收到違規處置通知至實際發生減持期間長達近半年之久,其早于華融證券減持前就應當預見到可能發生的平倉情況,理應有充足的時間根據違約處置進展情況做好相應的信息披露安排。但塔城國際在減持行為發生后才披露減持計劃,未按規定履行減持預披露義務。”上交所在《紀律處分決定書》中表示。
《證券日報》記者注意到,在公告披露以后,有投資者很快在網絡平臺上對塔城國際和西藏珠峰提出了質疑。“8月18日的公告,為什么到今天才發布?!”“違規減倉,通報批評了事,股東損失和企業信譽誰來承擔?”二級市場上,西藏珠峰的股價在25日以11.11元/股低開,隨后震蕩下行,截至25日收盤,西藏珠峰最新股價為10.55元/股,單日下跌6.14%。
“上市公司股權結構是否穩定、控股股東對公司控制力是否會發生變化,這些都是投資者判斷股票投資價值的重要因素,正因為如此,我國證券法律法規均要求控股股東及時披露增減持計劃,以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因資金壓力未如期實施股東分紅
一方面,控股股東塔城國際質押融資違約被平倉凸顯了其面臨資金緊張的困境;另一方面,西藏珠峰當前也承受著資金緊張和業績下滑帶來的壓力。
今年6月份,西藏珠峰曾發布公告稱,其主要經營實體——在境外的塔中礦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和運營資金壓力加大,而“目前的經營性現金流和外部融資均進展不順”,因此不能如期實施原定每10股派3元現金(含稅)的2019年第三季度分紅方案。公告披露以后,西藏珠峰很快收到了上交所發出的監管工作函。
針對控股股東遭上交所通報批評和上市公司面臨的資金壓力問題,《證券日報》記者于8月25日致電西藏珠峰,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交易所的紀律處分決定書雖然寫的日期是8月18日,但實際上我們是8月24日才在系統里看到的消息,公司并不存在故意延遲披露的情形。”
“我們正在想辦法爭取相關的信貸支持,因為確實碰到了暫時的困難。”該工作人員坦言,西藏珠峰確實面臨資金壓力,公司一方面與日常合作的金融機構進行溝通,爭取信貸支持;另一方面,作為西藏上市公司參與“一帶一路”比較有成就的企業,也希望在遇到困難時獲得相關政府部門出手援助,一旦疫情穩定,公司生產正常,伴隨鉛、鋅價格穩步回升,在產能產量不受限的情況下,公司對相關融資具有足夠的償還能力。
資料顯示,西藏珠峰位于塔吉克斯坦的全資子公司塔中礦業主營鉛精礦、鋅精礦和銅精礦業務。截至2019年底,塔中礦業具備年采選400萬噸、年產鉛鋅銅金屬量合計超過15萬噸的生產能力。今年7月底,西藏珠峰發布業績預減公告稱,預計上半年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將同比下滑62.58%至68.33%。有色金屬鉛、鋅價格同比大幅下降,塔中礦業受當地疫情影響導致礦山產能受限、精礦產品產量和銷量下降是主要原因,公司表示,上述因素將導致西藏珠峰上半年收入和利潤下降幅度超過50%。
針對目前塔中礦業產能恢復狀況的問題,上述工作人員向《證券日報》記者介紹,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目前現場進行采礦作業的人員相對少一些,只有四五十人,但正在慢慢恢復,有可能在今年10月份左右逐步達到預計產能。
“我們最近剛包機送了一批打過疫苗的中方工作人員去往塔吉克斯坦。一是要保現場生產,同時也要保人員安全,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情況下,希望把下半年的工作做好。”上述西藏珠峰工作人員表示。(舒婭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