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我從2018年月份陸續給金茂府交了共500多萬的房款,加60多萬車位費,總共是570多萬。到現在我是錢也沒有,房也沒有,因為我是單身,名下有一套房,因為這個就限購,沒有買第二套房的資格,他(置業顧問)當時跟我說了,你先把錢交了吧,然后占個房源位置,回頭你解決了,可以再買,他們誘導我說可以,你先簽個協議,簽了協議以后,你不想要了也可以退給你。
王女士找到了鄭州金茂府銷售趙經理。
王女士:他說可以給我退,我才簽的這個東西。
鄭州金茂府銷售趙經理:但當時你這個置業顧問到底知不知道你有沒有這個購房資格,我并不清楚,也可能是知道的。至于這個置業顧問到底有沒有誘導我并不清楚,因為我不知道接待的過程到底怎么樣,我這邊還沒有,做不了主。
王女士:要挾我說是在這之間內,在那個期間內是不允許我接受媒體采訪和投訴熱線的,我也承諾了,然后到了12月底,我仍然一分錢都沒有見到。
隨后記者將此事反映給了鄭州市房管局東區服務中心。
鄭州市房管局東區服務中心商品房交易科工作人員趙輝:公司違規我們該處理處理,到現在公司網簽業務我們現在還停那,作為主管部門,我們有些東西,關于錢的事,我們也沒辦法采取強制措施,我們只能從管理手段上積極協調這個事情。
王女士:我也奉勸大家像我這樣沒有資格的購房者不要抱著僥幸心理,他們(置業顧問)說的天花亂墜,就相信他們,之后結局就很慘,然后,錢也不見房也沒有。
轉自:中華網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