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互聯網圈,風最大的莫過于網易。11月23日,公眾號文章《網易裁員,讓保安把身患絕癥的我趕出公司,我在網易親身經歷的噩夢!》刷屏網絡,矛頭直指網易。網易“輕別離”、裁員、“點殺離職高管”的往昔再度被熱議。昨日晚間,又一位自稱網易前員工的人發文章爆料,矛頭再指網易裁員。有趣的是,網易內部一名知情人員對此事的回應,使風向發生180度的大逆轉,真相也變得復雜了起來。
11月28日,繼《網易裁員,讓保安把身患絕癥的我趕出公司,我在網易親身經歷的噩夢!》刷屏網絡后,又一篇網易前員工發布的名為《曾為網易創收千萬營收,辭退還被啟動競業,至今在家待業,生活陷入困境》的文章再掀波瀾。文章主要申訴內容有四:一,升職空間受阻;二,對網易人事制度提出質疑;三,網易不念舊情,卸磨殺驢;四,被迫離職,啟動競業。
文章作者稱,作為一名技術人員,自己2011年加入網易,是網易8年的老員工。其當時做移動端數據風控SDK的方向,開發花了差不多一年時間,最終成為網易的一個核心安全組件;其離職前主導的從0到1做起來的項目,年營收達到千萬,并且年增長率超過了100%。盡管勞苦功高如此,卻連續四年沒有升職的機會,而一些能力較差但會溜須拍馬的人,因為來得早,“把坑占滿了”,一路高升。
對于離職的原因,作者稱是因為在一次會議中與主管發生爭執,從而被說成是頂撞上級而被勸退,不僅沒有得到補償,還被啟動競業。作者稱,競業范圍非常寬泛,只要跟網易有業務重疊的公司都在競業范圍內,因此導致他至今不能求職,競業補償還不夠還房貸,生活陷入窘境。
文章發表當天,有網易內部知情高管對媒體就此事進行了回應。知情人士表示,該作者于2019年4月26日自己撰寫并簽署了“辭職信”,辭職原因為“家庭原因”,公司目前應該也有所保留辭職信的原件,并非被迫辭職。除此之外,該知情人士還指出,文中一些事情的敘述也與事實不符,但目前無法一一解釋,希望大家不要盲目相信一方之詞。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24條規定,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此外,啟動競業需要甲乙雙方簽訂競業協議,這是在勞動者與企業雙方協商一致的條件下簽署的。因此,這位發文的“網易前員工”究竟是字字吐真情,被迫自愿離職?還是趁火打劫,營銷造勢?對年初就大量裁員、斷臂求生出售網易考拉的網易來說,這股風,似乎沒那么快停下來。
關鍵詞: 網易員工被逼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