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南部縣人民法院曝光了最新一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其中,南部縣雄獅鄉(現已并入萬年鎮)高馬村村民委員會的名字赫然出現在這份“老賴”名單中,名單信息顯示,高馬村村民委員會的執行標的為207764元,但全部未履行。
有媒體記者采訪獲悉,2014年,一位名叫席成勇的包工頭承包修建高馬村村道路防護樁工程及錯車道加寬修筑工程。2015年,工程完工后結算工程總價款347264元,但截至2018年3月21日,該村尚有207764元欠款尚未結清。在多次催要無果后,包工頭將高馬村村民委員會告上法庭,但即便席成勇勝訴后,村委會仍一直未能歸還其欠款。
村道加寬、修建防護樁,這本是一個皆大歡喜的民生工程。然而路修好后,村委會因為拖欠包工頭工程款而成了“老賴”,另一邊,包工頭也因為欠賬收不回而債務纏身。眼下,此事的解決似乎陷入了一個死結:村委會的銀行賬戶早就被法院凍結,但是,因為缺乏集體經濟收入,這個村的賬戶上同樣沒錢。至于讓村民集資,“操作起來很復雜,也很不容易”。因此,涉事村委會承諾的唯一解決方式就是“每年的工作經費拿出來慢慢給”。然而,每年一兩萬的工作經費較之于超過20萬的工程款,可謂杯水車薪。
農村道路建設的資金來源問題,一直是關注度比較高的事情,因為越是到基層,資金保障就越面臨著更大的不確定性。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農村公路建設資金是以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但是新聞中這個村的道路建設過程總價款為347264元,卻仍有207764未結清,差不多只支付了三分之一。且這還是在“國家補助的錢全部都給了”的情況下。顯然,按照目前的支付比例,“國家補助的錢”并不構成主要來源。那么,缺口如此之大,到底是補貼標準低了,還是國家補助在落地的過程中存在貓膩?
另外,已退休的時任村支書透露,當初在啟動該工程時,就是考慮到除了國家給的補助資金,村里還可再爭取一些其他項目資金用于支付相關工程建設的費用,但當整個工程完工后,其他項目資金一直未爭取下來。這些被寄望的項目資金為何未爭取下來,當地或也有必要加以調查。
去年5月交通部印發的《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明確要求,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農村公路建設資金;農村公路建設不得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不得拖欠征地拆遷款。雖然該村道路質量提升工程完成于幾年前,但這樣的原則要求放在任何時期應該都成立。
就個案而言,面對該村眼下的局面,當地政府或有必要出面加以協調解決,不能讓這筆賬就這么拖著。一來,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存在資金缺口,公共財政就應該承擔起兜底責任;二來,村一級的辦公經費是有明確用途的,如果讓村委會拿這筆錢慢慢還,也未嘗不是一種資源配置的錯位。
這些年,農村基礎設施的改善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其中遺留的問題也不容忽視。過去更多的是一些地方因為沒有資金來源而無法修路,現在一些地方可能同時還面臨著“路修好了,賬該如何還”的難題。對此,既要加大相應的公共資源傾斜力度,緩解財政投入與基層基礎設施建設的供給矛盾,也應該提升資金監管水平,真正確保每一筆錢都被用到刀刃上,盡量避免“欠賬”。
關鍵詞: 村委會成了老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