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企圖行賄澎湃新聞記者30萬元的兩人,在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受審。
今年5月起,澎湃新聞連續報道了生發“神藥”邦瑞特的夸張宣傳涉嫌虛假廣告一事,并對購銷這批生發產品、在全國多家電視媒體投放廣告的河南鄭州題橋商貿有限公司(下稱題橋公司)進行了調查。
期間,澎湃新聞記者陳興王接到自稱是題橋公司股東華某的電話,華某以說明情況為由與記者見面,在留下一個藍色雙肩包后迅速離開。陳興王隨即將雙肩包送至當地紀委監察委、公安部門。后證實,包內裝有約30萬元現金。
鄭州市公安局商城路分局經偵大隊隨后立案偵查,確定了兩名犯罪嫌疑人,分別為華某及題橋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某。
今年10月,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檢察院以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對華某、侯某提起公訴。
11月21日,該案第一次開庭。據審判長介紹,兩被告人當庭認罪,辯護律師做有罪辯護,未對犯罪事實、罪名等提出任何異議,只是提出希望從輕量刑。
出庭的檢方工作人員也表示,“庭上兩人認錯、認罪,完全沒異議,還表示不會再犯了。辯護律師也沒提任何異議,只是提出沒有造成特別大的社會影響,答辯意見上希望從輕”。
該案未當庭宣判。
在記者房間留下雙肩包稱“意思、意思”
今年5月起,澎湃新聞獨家報道的生發“神藥”邦瑞特系列調查稿件,引發高度關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多地食藥、工商部門相繼介入調查。
澎湃新聞記者陳興王先后前往河南南陽、鄭州,調查生發“神藥”邦瑞特涉嫌虛假廣告一事。
調查獲悉,題橋公司與河南邦瑞特實業有限公司簽訂了購銷合同,購進50件(5000瓶)邦瑞特牌植物防脫育發露,予以銷售。邦瑞特公司董事長蘇愛民稱,該產品在電視上播出的廣告,均系題橋公司所為。
陳興王回憶,5月12日下午,自稱是題橋公司股東的華某打來電話,稱是老鄉,并準確報出他入住酒店的名稱和地址,表示要前往酒店向他解釋說明情況。
當晚8時許,華某來到陳興王入住的酒店,但在長達2個小時的溝通中,華某均未就記者提出的采訪問題進行答復。
期間,華某準確無誤地說出了陳興王的家庭詳細住址,并提出“我個人給你30萬元,給你單位5萬元,這事就到此為止”,被陳興王當場拒絕。陳興王提供了相關錄音。
之后,華某以要與公司其他股東商討為名,約定次日上午再向陳興王回應相關采訪問題。
5月13日上午8時許,華某背藍色雙肩包前往陳興王入住的客房,再次以“吃完早點就接受采訪”為由,在離開時將藍色雙肩包順勢留在客房內。后華某趁著站在酒店門口撥打電話的間隙,突然向酒店外路口走去,快速離開了現場。
陳興王說,自己立即跟著追出去,但華某已不見了蹤跡。
隨后,陳興王多次撥打華某電話,要求其拿走留在客房的藍色雙肩包,但華某拒絕,僅表示是給記者“意思、意思”。后續再次撥打華某電話便再無人接聽。
公司法人代表、直接行賄人被捕,還涉嫌單位犯罪
警覺的陳興王第一時間向單位匯報,并撥打鄭州市管城回族區紀委監察委電話,將 “可疑”的藍色雙肩包送至該區監察委。
陳興王表示,5月13日10時許,在鄭州市管城回族區紀委監察委門衛室,在紀委監察委工作人員三人見證,及監控全程記錄下,紀委監察委一名工作人員打開了藍色雙肩包。
陳興王看到,包內裝有三捆人民幣,每捆約10扎,共計約30萬元。隨后,他撥打110報警。鄭州市公安局商城路分局經偵大隊受理了此案,并以涉嫌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為由立案偵查。
該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樊小飛向澎湃新聞介紹,經偵查,確定嫌疑人共兩名。除華某外,通過對資金流向的偵查,進一步確定了另一位嫌疑人為題橋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某。二人在今年9月相繼被批捕。
今年10月,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檢察院以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對華某、侯某提起公訴。起訴書中也載明金額約為30萬元。
檢方表示,“因為此案中涉及到題橋公司,行賄的行為目的還是為了公司利益,所以追加了單位犯罪”。
此外,當時侯某找到和記者是老鄉的華某,希望其從中斡旋。經查明,華某身份與題橋公司、邦瑞特均無關系。
而澎湃新聞報道的邦瑞特夸大、虛假廣告已被叫停;購銷該產品并投放廣告的題橋公司,此前已被處罰。
國家廣電總局發文要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立即停止播出“邦瑞特植物防脫育發露”“漢方育發素”“飄宣禿大夫發根活力素”等電視廣告。
鄭州市管城區工商質監局,責令河南鄭州題橋商貿有限公司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吊銷營業執照,并處罰款人民幣146.875萬元。
該案還被列入了國家市場監督總局的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稱廣告虛構使用效果的內容,發布范圍廣,受眾范圍大,造成嚴重社會影響,違反了《廣告法》的規定,構成虛假廣告,欺騙、誤導了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