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車速達到144公里/小時 造成四車連撞事故 其中一名被撞車輛司機受傷 網約車司機載客飆車 被刑拘
因在高架橋上飆車造成四車連撞事故,兩名司機被刑事拘留。
今天上午,記者從石景山交通支隊事故科了解到,今年5月30日8時11分,石景山交通支隊接到報警,在阜石路高架橋上,兩車飆車,引發事故。
據石景山交通支隊辦案民警李學輝介紹,張某駕駛京牌小型轎車由西向東行駛至門頭溝區雙峪路口,向右變更車道與同方向董某駕駛的大眾牌小型轎車發生交通糾紛,之后相互追逐競駛。雙方車輛行駛至石景山區阜石路高架橋喜隆多商場對面,發生接觸,同時又與另外兩輛車發生接觸,造成四車損壞。
李學輝說:“事故中,一名肇事車主是滴滴網約車司機,飆車時最高車速達到了144公里/小時。事故發生地點的限速為80公里/小時,肇事司機屬于超速駕駛。當時車上還搭載了一位男乘客,坐在副駕駛座位。”另一名飆車司機為私家車車主。四車連撞中的一車為環衛車,環衛車內女司機手和腿都受了傷,傷情較為嚴重。
記者從張某車輛的記錄儀上了解到,事故發生前其處于正常行駛狀態。之后,他前面一輛大眾車開得較慢,張某便一直鳴笛提醒前面車開快點。同時,他突然往左別車并往前加速。大眾車也加速,兩車一直更換車道相互別車。“坐好了啊,咱們跟他斗,要不就得打起來了,實在不行就得繞遠了。”張某和坐在副駕駛座位上的男乘客說。
監控鑒定顯示,大眾車速為118公里/小時,屬于嚴重超速。大眾車主董某告訴記者:“我在路上正常行駛,是他(張某)先別的我。加上著急上班,當時沒感覺自己開得這么快,沒想到會造成這么嚴重的后果。”
李學輝告訴記者,在別車的過程中,張某還有不雅的挑釁動作。
據介紹,張某、董某均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兩人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