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衛士還是利益之爭?
上海一公司員工舉報河南企業污染,一審被判損害商業信譽罪
7月9日上午9:30,張文奇涉嫌損害商業信譽案在河南省焦作市武陟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張文奇犯損害商業信譽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五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宣判當天,武陟下著小雨,法庭上的張文奇身穿灰色短袖和拖鞋。張文奇的哥哥看到他時感覺“人瘦了不少,有些萎靡”。
從2017年3月被捕至今,張文奇已被關押一年三個月。
44歲的張文奇是上海吉康生化技術有限公司(下稱“上海吉康”)負責國內銷售的人員。武陟縣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為獲取非法利益,自2014年7月以來,(張文奇)伙同他人使用虛假身份給中央、省、市、縣環保、紀檢、信訪等部門,捏造、歪曲事實,污蔑河南江河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江河紙業’)、武陟縣智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智輝科技’)、武陟縣廣源紙業有限公司(下稱‘廣源紙業’)污染環境……其行為給幾家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但張的辯護律師王振宇認為,張文奇的舉報有線索來源,并非憑空捏造,“而且檢方對于企業蒙受重大損失的鑒定意見不符合專業規范要求,不能作為定案根據。”
王振宇說,張文奇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當庭表示上訴。
張文奇持續舉報近3年
張文奇所在的上海吉康是一家化工企業,結晶紫內酯(CVL)是其主要產品之一。這種成色劑染料是商業票據用的壓敏紙和熱敏紙的核心原料,主要供應國內外大型造紙廠。
武陟的江河紙業也是上海吉康的客戶,張文奇是雙方交易的主要負責人。超過10年的合作中,他每月至少到武陟出差一次,與江河紙業接觸頻繁。在他的印象里,廣源紙業、智輝科技均為江河紙業的子公司。
張文奇稱,自己于2014年7月發現廣源紙業廠區內有一處未經審批的CVL生產點。事后,他在一份舉報材料中寫道,“他們投產后有毒廢氣直排、廢水地下滲透、廢渣在廣源廠區深埋。”
據上海吉康高管趙璞(化名)介紹,CVL的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化工三廢。其中,固體廢物通常含有苯胺等致癌物質、少量重金屬;廢水、廢氣中不僅含有苯甲酸、氨氣等有毒物質,大量無機鹽、磷等還會造成水的富營養化。
4月26日,張文奇舉報過的廣源紙業正在生產。新京報記者 高敏 攝
自此,張文奇開始以廣源紙業員工、武陟縣群眾身份進行環保舉報。
據河南省環境監察總隊2017年5月發出的《關于河南省武陟縣網絡輿情調查處理情況的報告》,其共接到各級各部門交辦轉辦的江河紙業、廣源紙業、智輝科技環境污染投訴31起。經公安機關查證,實際舉報人均為張文奇。舉報內容包括江河紙業環保違法,廣源紙業、智輝科技等違法違規建設化工項目,傾倒有毒廢渣,排放有毒廢氣、廢水。
在張文奇的眾多舉報中,有一項為江河紙業、智輝科技和湖南亞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湖南亞帝”)一起在廣源紙業“非法生產化工染料”,指的就是生產成色劑染料CVL。這是他舉報的開端和重點。他在2017年初回顧舉報歷程時,至少7次提到自己舉報CVL或染料廠。
張文奇舉報之初,當地環保部門發現了廣源紙業、智輝科技存在多個化工項目未批先建等問題,多次做出行政處罰。
但張文奇認為這些都是小問題,更為嚴重的是生產CVL造成的污染。趙璞說,張文奇曾對他表示“沒查出企業生產成色劑(CVL),是避重就輕”。
為此,張文奇和上海吉康的另一員工鄭斌一起,開著車到武陟縣政府、縣稅務局門口等地張貼了十余份“致全體武陟縣人民的公開信”,舉報上述幾家企業的污染。這些公開信,后來被江河紙業等公司稱為“小字報”。
“之所以同時舉報這3家公司,是因為它們是關聯企業。”張文奇的辯護律師王振宇表示,張文奇認為智輝科技和廣源紙業是江河紙業的子公司。
2015年4月,張文奇發現從廣源紙業開出的土方車,將藍黑色的廢渣傾倒在農田里。受訪者供圖
廣源紙業曾非法傾倒生產污泥
在張文奇看來,處罰后非法企業仍在生產并危害環境。他在2017年初的舉報材料中寫道,2014年10月開始,江河紙業不再把危險固廢埋在廣源廠區內部,而是偷埋到附近的農田里。
2015年4月15日,張文奇與鄭斌出差時途經武陟。路過廣源紙業時,他們看到多輛土方車拉著污泥一樣的東西往外運。鄭斌說,張文奇有化工背景,認為車上拉的都是生產CVL的化工廢渣。鄭斌開著車,二人尾隨其后。
土方車向南開了3公里多,在一處農田邊停了下來。張文奇事后寫道,他們挖了一條長長的深溝,將藍黑色廢物“傾倒入坑中后,又用土掩埋”。
新京報記者在張文奇當時拍攝的照片中看到,農田中挖出的一條深坑被大量藍黑色廢物填滿,幾乎與旁邊的田地持平,延伸很遠。附近的農田沒有種植農作物,滿是車輪壓過的痕跡。
鄭斌記得那是下午兩三點,張文奇一邊偷拍照片,一邊撥打了焦作市、河南省的環保舉報電話,但環保部門的人一直沒來。直到晚上五六點,幾十輛土方車、挖土機再次出現,將埋好的廢物挖走了。
附近大劉莊的村民也看到了掩埋廢物又挖走的一幕。一名村民說,“我看到他們倒下來。環保查得可嚴了,讓他們當天就挖走了,然后把坑填平。”
據《中國環境報》報道,張文奇舉報的第二天,武陟縣環保委員會就對廣源紙業、智輝科技進行了停電處理。武陟縣環保局稱,他們還委托第三方檢測了傾倒的廢物樣品。檢測報告顯示,該樣品為污泥,且PH值、鉛、鎘、汞等物質的含量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對污泥的要求。
據《中國環境報》報道,2015年5月23日,華北環保督查中心也對舉報材料中的問題進行了調查,確認非法傾倒物為廣源紙業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且是被承運人馬某私自傾倒。對此,武陟縣環保局責令廣源紙業立即糾正違法行為并罰款兩萬元。
但武陟縣環保局、華北環保督查中心的處理中,均未提及廣源紙業生產CVL。張文奇繼續舉報。
廣源紙業新廠區CVL項目查證屬實
事實上,張文奇舉報的CVL生產并非空穴來風。
《關于河南省武陟縣網絡輿情調查處理情況的報告》顯示,針對舉報,武陟縣、焦作市、河南省多級環保部門檢查后認為,智輝科技曾在廣源新廠區違法建設結晶紫內酯項目,查證屬實。
依據環境監察網發布的《重大環境污染投訴案件處理情況信息公開表》,截至2016年6月29日,智輝科技在廣源新廠區的CVL項目已拆除。
2016年,張文奇在舉報信中寫道,該項目被拆除后,又搬到江河紙業老工廠最后一排的車間里繼續生產。該廠以生產造紙助劑為名,實際生產化工染料,并排放有毒氣體,而且沒有通過環評。
據2016年8月8日《焦作日報》公示的《中央環境保護督查組舉報受理轉辦情況公示公告》,經武陟縣環保局檢查,張文奇舉報的上述問題不屬實。
2016年,智輝科技在廣源新廠區的CVL項目被取締后沒多久,新的CVL項目又要上馬。工商資料顯示,2017年2月,廣源紙業、湖南亞帝成立了武陟縣得通材料有限公司,新公司的注冊地址為廣源紙業院內,經營范圍包括生產、銷售CVL。
從張文奇的舉報信中可以看出,他對環保部門的處理并不滿意。在2017年初的最后一封信中,他寫道:“造紙是當地支柱產業,江河紙業也是當地支柱企業,每年要交上億的稅收……靠這種(污染環境的)方式增加競爭力是一個合法企業應該做的嗎?”
環保舉報背后的競爭企業
祖籍河南的張文奇,畢業于南京化工學院,后從事化工品銷售,對此類產品的生產、污染很了解。在同事趙璞眼里,張文奇非常重視環保,“他認為,以環境為代價節省成本,結果就是給環境帶來危害,可能影響之后幾十年乃至幾百年。”
此外,趙璞還認為張文奇的舉報與CVL有關。他說,張文奇在多年來的業務交流中,無意間向江河紙業透露過CVL的成本構成。2014年,當張文奇發現江河紙業也開始生產CVL時便“惱火了”,“覺得被騙了,我把很多東西告訴你,你卻開始自己做了。”
但張文奇的辯護律師王振宇說,張文奇對此予以否認。
在被舉報一方看來,舉報是為了獲得商業利益。除了江河紙業、廣源紙業、智輝科技外,還涉及上海吉康曾經的競爭對手湖南亞帝。
張文奇供職的公司上海吉康,與舉報中反復提及的湖南亞帝,是國內最早擁有獨立CVL技術的兩家企業。湖南亞帝在獲得環保等各項審批手續后,于2003年進入CVL供應市場,比上海吉康只晚一年。
5月11日,湖南亞帝的技術生產負責人張天錫向新京報記者提供了一份該公司針對上海吉康的舉報信。信中顯示,湖南亞帝入場后,曾因環境污染問題被多次舉報,且舉報者對CVL的生產工藝非常熟悉。湖南亞帝因此推斷舉報人為上海吉康。
公開資料顯示,2012年至2014年,湖南亞帝曾因廢水超標排放、氣味處理不到位等問題,2次被當地環保部門責令停產整改。2014年5月,企業打算恢復生產時受到附近居民反對。雙方爆發大規模沖突并導致多人受傷,公司此后全面停產。
上述“舉報信”稱,湖南亞帝停產前,每噸CVL的市場價格為11萬元左右;停產后,上海吉康將每噸CVL的售價提高了5萬元左右。此外,湖南亞帝提供的一份CVL價格對比表顯示,上海吉康賣給江河紙業、智輝科技的CVL每噸單價,從2013年的近10萬元漲到了2014年平均二十余萬元。
為此,2017年4月,湖南亞帝以CVL價格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為由,向國家工商總局舉報上海吉康。舉報后被轉至上海市黃浦區工商局。2018年5月11日,黃浦區工商局工作人員告知新京報記者,該舉報目前未有定論,還在調查。
對于上海吉康的價格浮動,趙璞解釋稱生產CVL三廢多,環保成本高,每噸產品僅三廢處理就要花去5萬元。“工廠2009年搬到上海金山之后,嚴格遵照環保標準處理,因而定價隨之上升。”
湖南亞帝在另一份材料中寫道,“張文奇對江河紙業的舉報,是湖南亞帝搬遷到河南武陟后的‘故技重施’,為的是‘達到其壟斷市場,牟取暴利之野心’。”
但王振宇稱,目前沒有證據表明之前對湖南亞帝的舉報是張文奇所為。“而且不管有沒有競爭,污染都是存在的。”
主要舉報對象與被查企業是否關聯
早在2015年5月,江河紙業的員工就發現有人張貼“小字報”舉報污染問題,但一直沒查出是誰。2017年3月13日,江河紙業正式向武陟縣公安局報案,稱小字報給企業造成了經濟損失,武陟縣公安局經審查后于3月15日正式立案偵查。
經偵查,公安機關將張貼小字報的嫌疑人鎖定為張文奇。2017年3月23日,張文奇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被刑拘,羈押至今。
2018年1月23日、4月13日、5月11日,張文奇案在武陟縣法院三次開庭。
依據刑法第221條,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王振宇認為,張文奇不構成該罪的一個重要理由是,張文奇舉報的企業確實存在污染問題。
比如,焦作市環保局《關于立即解決武陟縣智輝科技有限公司等環境問題的監察通知》顯示,廣源紙業院內的化工廠廢水、廢氣未經處理直接外排,對附近環境造成很大影響。河南省環保廳官網的《武陟縣江河紙業和廣源紙業環境污染問題查處情況信息公開表》顯示,廣源紙業污泥堆放場所未嚴格執行環保“三防”措施。
但有爭議的一點是:張文奇的主要舉報對象是江河紙業,但被環保主管部門查出問題的是廣源紙業、智輝科技。對此,王振宇稱,雖然在工商資料中三家公司是各自獨立的法人,但公開資料顯示三者之間存在關聯關系。廣源紙業官網顯示,2010年1月江河紙業對其進行了整體收購;智輝科技的注冊地址在江河紙業院內,新廠建在廣源紙業院內。
“江河確實曾在2010年收購了廣源,但下半年就把股份轉給了第三方,沒有再參股。”5月11日,江河紙業辦公室主任馬鋒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他向記者出示的一份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顯示,2010年12月20日,廣源紙業的股東由江河紙業變更為徐國祥等自然人。
同日,智輝科技、廣源紙業的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外人說兩家公司有關,是因為智輝科技租用了廣源紙業的廠區生產、辦公。
智輝科技綜合部主任楊二軍也否認了智輝科技是江河紙業子公司的說法。“要說有關系,就是智輝的注冊地在江河院里。還有就是兩家有合作,智輝為江河提供顯色劑。”
但新京報記者查詢工商資料發現,智輝科技的法定代表人林彥輝是江河紙業的股東兼董事。
5月11日的庭審中,張文奇也特別提到了3家企業的聯系。
他說,“總干橋廠區(廣源紙業)和老廠(江河紙業)是一個廠,周圍的居民都這么說。而且總干橋廠區(廣源紙業)和其他幾個廠子(智輝科技等)是一個大門,所以從普通人的角度來看,兩個公司是一個廠子。”
法院認定損害商業信譽罪成立
另一個問題是,如果張文奇“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是否造成了嚴重后果?
“損害商譽罪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必須達到50萬元以上這樣一個結果。”王振宇說。
前兩次庭審中,檢方兩次提交了司法鑒定意見,以證明江河紙業因張文奇舉報蒙受的經濟損失。第一次鑒定意見顯示的經濟損失為70余萬元;第二次的鑒定意見,損失增加到82萬余元。
第二次鑒定,由武陟縣公安局委托河南中財德普會計師事務所完成。鑒定意見書顯示,南京人民印刷廠曾于2015年與江河紙業簽訂了一筆購銷合同,后因張文奇傳播企業污染環境違法信息而暫停訂單。根據江河紙業的毛利率40.73%計算,公司損失金額82萬余元。
王振宇認為,“暫停”訂單不等于“取消”,屬于“結果待定”,不可以作為鑒定基礎。他還指出,該鑒定對江河紙業經濟損失的計算方式錯誤,違背了基本的財務常識。“毛利潤并未扣除企業必須要上交的各種稅費及相關成本,不能客觀反映商品銷售的實際獲利水平。”
此外,控方還在庭審中出示了多份證據,試圖證明張文奇舉報的目的是獲取非法利益。
其中一組證據是銀行轉賬記錄。張文奇的銀行卡記錄顯示,某兩家物流公司曾向他轉賬,約二十余萬元。而這些錢,早先曾由張文奇供職的上海吉康轉到物流公司賬上。控方認為,這是張文奇舉報競爭企業后公司給予的獎勵。
但王振宇表示,錢是張文奇掛靠在物流公司兼職做生意賺的,“沒有證據表明,這是對舉報污染的獎勵。”
另一組證據是張文奇與公司領導的QQ聊天記錄,以證明張文奇的舉報行為經領導授意。但王振宇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在電腦上看到的所謂QQ聊天記錄,“沒有文字內容,只有鏈接,也沒打開”。王振宇因此認為,這不能證明張文奇舉報是受領導指使,而且“用2016年的QQ聊天指揮之前的舉報并不合理”。
宣判前,張文奇不認為他的舉報有錯。他告訴王振宇,自己的舉報是真實的,從公開的處罰文件可以看到。“我又沒有犯罪,為什么要認呢?即使被判刑,出去之后還要繼續舉報污染企業。”
7月9日,新京報記者從官方渠道獲知,武陟縣人民法院已對本案宣判:張文奇犯損害商業信譽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張文奇當庭表示將上訴。
新京報記者 高敏 河南焦作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