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表示,在2017年降費6000多億元的基礎上,今年國務院第3次常務會議確定的四類政府性收費降費措施,預計全年可減輕企業負擔2506億元,加上國家發改委出臺的降低經營服務性收費等措施后,預計全年合計減輕社會負擔超過3000億元。再加上國務院第2次常務會議確定的4000多億元減稅措施,今年已出臺超過7000億元的減稅降費措施。
程麗華透露,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財政部會同其他部門正抓緊制發操作文件,確保及時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同時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各項清費降費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此外,還將加快推進非稅收入立法進程,研究制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進一步規范“費權”管理。
按照今年政府工作報告,2018年減稅降費規模將超1.1萬億元。
“在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背景下,出臺減輕企業稅負的具體措施,有利于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經濟發展質量。”普華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地區流轉稅主管合伙人胡根榮對《證券日報》記者說。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先后發布兩份文件,對三項增值稅改革措施中的兩項進行了細化明確。據胡根榮介紹,根據規定,此次降低稅率的范圍并不限于國務院提到的“制造業、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農產品”。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全部增值稅應稅行為(含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等),稅率分別調整為16%和10%。需要關注的是,5月1日后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稅率也將一并調整。
“5月1日后,除零稅率外,中國依舊維持16%、10%和6%三檔增值稅稅率。預計未來中國仍將進一步調整增值稅稅率。”胡根榮表示。
胡根榮認為,5月1日后,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抵扣進項稅額,扣除率從11%相應調整為10%。此外,由于農業的特殊性及重要地位,中國的增值稅制度一直對購進農產品抵扣進項稅額給予特別規定。例如在2017年取消13%增值稅稅率后,銷售農產品適用11%稅率,為了保證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購入農產品時抵扣力度不變,當納稅人購入農產品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時,在依據11%扣除率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基礎上,還可以“加計2%扣除”,以確保抵扣金額在農產品稅率降低后不發生變化。
胡根榮表示,盡管購進農產品抵扣進項稅額的扣除率調整為10%,但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6%稅率貨物,仍可以在10%的基礎上“加計2%扣除”,即以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這對農產品深加工企業無疑是利好消息。
“留抵稅額退稅一直是增值稅制度中較為關鍵的一項。”胡根榮預計,下一步,財稅部門將發布文件以落實國務院擴大留抵退稅范圍的要求。
“目前政策已允許對集成電路企業、大型客機和新支線飛機進行留抵稅額退稅。”胡根榮表示,增值稅改革將對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這對相關行業和企業是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