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資本邦了解到,蘇州快可光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快可電子”)新的上市進程再有新動態,公司的創業板IPO回復首輪問詢。
值得一提的是,這不是快可電子第一次IPO,公司最初闖關的是科創板市場。
圖片來源:上交所官網
公司2020年11月10日科創板IPO獲受理,同年12月7日獲問詢,在今年2月和4月分別回復首輪和二輪問詢回復,在2021年4月27日,公司和保薦人海通證券提交撤回科創板上市申請,上交所終止對其的科創板上市審核。
雖然快可電子在上交所沒有明確撤回原因,不過,在最新創業板首輪問詢中,我們得到公司撤回的原因。
而在本次創業板IPO回復的首輪問詢中,深交所主要關注歷史沿革、業務與技術、同業競爭、關聯方與關聯交易、經營資質與合法合規性、應收賬款、期間費用、毛利率、前次IPO申報等20個問題進行解釋回復。
關于前次IPO申報,申報材料顯示:上交所于2020年11月10日受理發行人首發申請文件,2021年4月27日,發行人和保薦人海通證券申請撤回上市申請。
深交所要求快可電子說明本次發行上市申請文件與前次申報公開信息存在差異的部分,提供詳細對照表并解釋差異原因;前次申報科創板后撤回申請的原因,是否存在被現場督導或影響發行上市條件的情形;相關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簽字人員是否發生變更,如是,要求說明發生變更的原因。
圖片來源:創業板回復函
對此,快可電子回復稱,2020年11月,發行人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獲得受理,受理后撤回的主要原因為:2021年4月16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修改<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的決定》,強調科創板“硬科技”定位并新增研發人員占比超過10%的指標,發行人和保薦機構就科創屬性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審核中心進行溝通后,經綜合考慮決定撤回申請材料。前次申報科創板后撤回申請不存在被現場督導或影響發行上市條件的情形。
快可電子始終專注于新能源行業太陽能光伏組件及光伏電站的電氣保護和連接領域,主要從事光伏接線盒和光伏連接器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致力于持續為客戶提供光伏電池組件電流傳輸、旁路保護和連接一體化的光伏接線盒和連接器系列產品。
圖片來源:創業板招股書
據最新披露的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營收分別為3.05億元、3.53億元、5.03億元;同期對應的凈利潤分別為3,101.54萬元、4,149.21萬元、6372.66萬元。
當然,此前快可電子闖關科創板備受關注的問題不止一個。
資本邦注意到,在首輪問詢中,快可電子股權結構、核心技術等六大方面內容,共計27個問題被關注,其中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對持續經營能力等影響被問及。
根據申報材料,快可電子存在知識產權相關的侵權之債。2019年6月,安費諾請求法院判決快可電子停止侵害其實用新型專利權(ZI201620678944.9號,名稱為“連接器”),賠償人民幣50萬元,最終一審判決快可電子停止侵權行為,賠償原告安費諾25萬元??炜呻娮訉ι姘笇@驀抑R產權局提出無效宣告,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維持涉案專利權有效。2020年11月,公司向安費諾支付25萬元賠償款。
上交所要求快可電子說明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是否已結案,案件涉及的公司產品,糾紛的具體原因、過程,判決公司停止侵權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是否會對持續經營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快可電子回復稱,2019年6月,安費諾珠海公司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其為ZL201620678944.9號、名稱“連接器”的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權利人,認為公司未經其許可,擅自使用該專利技術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使用侵權產品獲取利益。具體而言安費諾訴稱公司生產的儲能連接器-120A及儲能連接器-60A為侵權產品,構成相同侵權,請求法院判決公司停止侵害其實用新型專利,并賠償人民幣50萬元。
2019年7月5日,公司就涉案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宣告請求。2020年3月10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決定維持涉案安費諾珠海公司專利權有效。
2020年5月28日,一審判決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安費諾珠海公司25萬元。2020年4月9日,公司再次就涉案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宣告請求。2020年10月21日,經審理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維持安費諾珠海公司實用新型專利權有效的審查決定。公司于2020年11月支付上述賠償款。目前,與安費諾珠海公司案件已結案。
報告期內,公司儲能連接器產品銷售金額較小,且目前已無上述涉及侵權糾紛產品的銷售,停止銷售判定侵權的產品不會對公司今后的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業績與持續經營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在科創板二輪問詢,上交所主要關注公司股東信息披露及核查、研發費用和科創屬性、境外子公司設立的合法合規性、市場空間和行業發展方向、行業政策及貿易政策、客戶等共計14個問題。
在自身訴訟纏身等影響下,不知道本次快可電子闖關創業板之路能否成功呢?(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