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資本邦了解到,江蘇隆達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隆達股份”)回復科創板首輪問詢。
在科創板首輪問詢中,上交所主要就隆達股份主要產品、科創屬性、技術先進性、技術來源、營業收入、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成本和毛利率、研發費用等19個問題進行問詢。
關于科創屬性,上交所要求發行人:(1)說明發行人主要產品與我國最新戰略新興產業政策文件的對應關系,除應用于兩機領域的高溫合金外,其他產品是否屬于“先進有色金屬材料行業”;(2)結合相關政策法規說明發行人參與國家級重大項目的基本情況,發行人承擔的主要工作,所形成技術的應用產品銷售收入占比;(3)說明發行人第四代單晶合金生產銷售情況,結合發行人及可比公司第五代單晶合金及新型合金技術儲備及產業化情況,說明發行人是否存在技術迭代風險;(4)說明高性能合金管材與普通合金管材的具體差異,在下游領域的具體應用情況,是否有產品應用至核電領域,名稱是否符合行業慣例,同時說明燃氣輪機、航空發動機面臨“卡脖子”的主要方面與發行人業務的關系,發行人如何參與解決“卡脖子”的問題,如無,請修改相關表述。
隆達股份回復稱,公司高溫合金及耐蝕合金業務分部的產品主要有鑄造高溫合金母合金、變形高溫合金、鎳基耐蝕合金等三類,合金管材業務分部的產品主要有銅鎳合金管、高鐵地線合金管、高效管、黃銅管、紫銅管等五類。
經檢索,我國最新戰略新興產業政策文件為國家統計局2018年10月發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和國家發展改革委2017年1月公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
對應《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公司主要產品中高溫合金屬于“3新材料產業”之“3.1先進鋼鐵材料”之“3.1.11其他先進鋼鐵材料制造”之“3.1.11.1高溫合金制造”;鎳基耐蝕合金屬于“3新材料產業”之“3.1先進鋼鐵材料”之“3.1.10高品質不銹鋼及耐蝕合金加工”之“3.1.10.2耐蝕合金加工”;銅鎳合金管和高鐵地線合金管屬于“3新材料產業”之“3.2先進有色金屬材料”之“3.2.2銅及銅合金制造”之“3.2.2.3高品質銅材制造”。
公司主要產品中高溫合金、鎳基耐蝕合金、銅鎳合金管、高鐵地線合金管屬于“先進有色金屬材料行業”,累計收入占2020年度當期主營業務收入比例為78.84%,故公司主業可歸為先進有色金屬材料行業。
招股書披露了“國外單晶合金研制起步較早,目前已發展至第五代單晶合金。
中國單晶合金研制起步較晚,目前已發展至第四代單晶合金”。該披露所述的發展階段,指單晶合金科研進展,并非產業化進展。
就單晶合金的應用,國外第一代、第二代和第三代單晶高溫合金已在航空發動機和燃氣輪機產業得到成熟的產業化應用,國外第四代和第五代未進入工程化應用;目前,我國第一代和第二代單晶高溫合金已實現應用,但尚未形成如國外在航空發動機和燃氣輪機領域那種成熟的產業化應用規模,我國第三代/第四代單晶高溫合金處于研發階段,尚未產業化應用。
公司承擔了工業強基工程“高溫單晶母合金”項目,自2016年起開展了單晶高溫合金的研究,初步實現了單晶高溫合金IC2*、DD4**的母合金的供貨。
公司目前也正在自主開發新一代低錸低密度低成本鎳基單晶高溫合金。單晶高溫合金的開發具有投入大、周期長的特征,公司在該領域的研發進展和未來產業化應用前景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國內單晶高溫合金全鏈條的開發(包括成分設計、母合金制備、定向凝固、熱處理、性能評價等)仍以科研院所為主導,包括航材院、中科院金屬所和鋼研院等。公司一方面聯合產業鏈相關用戶或機構跟進科研院所的開發活動,另一方面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將重點集中在單晶母合金的熔煉技術研究,同時對合金化學成分、微觀組織、力學性能、熱處理工藝等方面開展系統性研究,并在單晶高溫合金開發應用和產業化方面也取得了一定進展。但相比國有科研院所的基礎研究能力和國家長期持續投入的局面,公司作為民營企業,如不能持續加強相關領域投入和開發,長遠來看在單晶高溫合金開發方面有技術迭代風險。但由于單晶高溫合金(鑄件或其他成品)是在母合金基礎上采用定向凝固技術制造的,如某特定成分的單晶高溫合金得到產業化應用,公司也可按發明人或其他授權單位提供的成分要求和質量標準向其提供單晶高溫合金母合金,因此發行人關于單晶高溫合金母合金熔煉技術迭代方面風險較小。
我國大型客機用航空發動機和重型燃氣輪機仍為“卡脖子”裝備,公司通過參與國產航空發動機和重型燃氣輪機熱端部件的研制,從而參與解決相關領域的“卡脖子”。
關于股權轉讓與質押,上交所要求發行人:(1)說明前述關聯方對發行人資金占用的主體、形成原因、具體解決情況;(2)結合御源實業經營情況、資產負債率以及前述可轉債投資協議的主要條款,說明股權質押對發行人控股權清晰穩定的影響。
隆達股份回復稱,根據《可轉債投資協議》和相關的股權質押協議及股權質押登記情況,相關債務發生時,浦益龍將其所持隆達有限1,075.05萬元的股權向債權人云上聯信提供股權質押擔保,后因隆達有限整體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該1,075.05萬元股權變更為1,350萬股股份,質押人于2020年11月24日重新辦理了質押登記,質押股份占發行人股份總額的7.29%。
根據御源實業經營情況、資產負債情況,御源實業及其控股企業持有物業的市場價值已經足夠覆蓋御源實業及其控股企業的包括1.49億元可轉債在內的實質負債,實際控制人、御源實業及其控股企業對其實質負債具備清償能力。且可轉債約定了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一次性還本付息,故御源實業無付息壓力。日常付息主要來自于11,300.00萬元的銀行貸款,付息壓力小。考慮到主要房產土地用于發行人貸款融資擔保,如發行人融資時更換新的抵押物,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除發行人以外的關聯企業融資能力將顯著增強,從而增強償債能力。
綜上,御源實業對其自身負債具有償債能力,浦益龍用于質押的股份被債權人行使質權的可能性較小;且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控制發行人65.03%股份的表決權,浦益龍用于質押的股份數占發行人總股本的7.29%,如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確實發生不能如期贖回所質押股份的情形,亦不構成對發行人控制力的重大不利影響,不會導致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變更的風險。
綜上所述,實際控制人浦益龍股權質押不會影響發行人控制權的清晰和穩定。(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