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基礎層公司ST亙峰(837865)未披露公司、實控人郝寶玉與投資人簽訂股份認購協議,及所認購公司股票由郝寶玉代為持有,公司及實控人郝寶玉被全國股轉公司公開譴責,董秘吳志玲被通報批評。
2017年11月,ST亙峰與中介機構海浦朔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浦朔)簽訂《融資居間服務協議》。在上海浦朔的推介下,ST亙峰及其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郝寶玉與投資人分別簽署了《股份認購協議書》及《承諾函》。投資人將資金匯入郝寶玉個人賬戶,合計認購2465.75萬股股份,占郝寶玉所持股份的49.39%,所認購亙峰嘉能股票由郝寶玉代為持有,公司未予披露。
ST亙峰上述行為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等相關規定,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郝寶玉、董事會秘書吳志玲未能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對上述行為負有信息披露責任,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相關規定。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相關規定,全國股轉公司做出給予ST亙峰、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郝寶玉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給予董事會秘書吳志玲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挖貝新三板研究院資料顯示,ST亙峰專業從事煤礦固體廢棄物煤矸石資源化處理再利用。2021年上半年,公司營業收入為1756萬元,虧損621萬元。(王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