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原西安市國土局局長田黨生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西安高新技術開發區房地產開發公司(簡稱“高新地產”)涉案其中。
判決書顯示,田黨生在擔任西安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等職位期間,先后為多家公司單位在辦理土地手續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受賄所得贓款共計人民幣約4652萬元,田黨生及其家庭不能說明來源財產約1200萬元。
2019年12月25日,西安中院一審判決田黨生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判決書提到,2009年,田黨生利用其擔任西安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職務上的便利,為高新地產在辦理用地手續事項上提供幫助。該公司總經理張某甲為感謝田黨生提供的幫助,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價格售給田黨生兩套房產,田黨生共計支付購房款人民幣334.424萬元。經鑒定,上述兩套房產價值人民幣510.25萬元,與實際支付價格的差額為人民幣175.826萬元。
官網資料顯示,高新地產是西安高科(集團)公司旗下的全資子公司,創立于1992年,注冊資金15億元,完成了西安高新區集中新建區4平方公里的開發建設,累計開發面積600多萬平方米,其中完成政府代建項目200多萬平方米,累計資產總額147億元。
對判決書中提到的上述事項,中國網財經記者曾致電高新地產,相關人員留下了記者的問題和聯系方式,但截至發稿時未收到任何回復。(記者 衛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