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進一步規范代收業務參與各方行為,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防范業務風險,中國人民銀行起草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規范代收業務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通知》明確要求,代收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代收業務適用場景,在代收業務適用場景外,通過負面清單方式規定不得通過代收業務為各類投融資交易、外匯交易、股權眾籌、P2P網絡借貸,以及各類交易場所(平臺)和電子商務平臺等辦理支付業務。
代收業務存三大風險
近年來代收業務呈快速發展趨勢,業務開展不規范導致的資金損失風險事件逐漸暴露。為進一步規范代收業務參與各方行為,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防范代收業務風險,央行自2018年5月啟動規范代收業務相關工作,全面梳理代收業務風險問題,研究起草了相關《征求通知稿》。
其中,代收機構主要指根據收款人委托,向付款人開戶機構發起支付指令,并完成相關貨幣資金轉移服務的機構,包括銀行,以及取得網絡支付業務許可或銀行卡收單業務許可的非銀行支付機構。
由于代收業務是付款人事先授權,實際交易發生時不再逐筆確認。相較于其他需付款人對交易逐筆確認的支付業務而言,代收交易驗證強度較弱,易造成付款人的資金風險。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代收機構在未取得客戶授權、未有效審核客戶真實意愿情況下為客戶開通了代收服務,或者未向客戶充分披露代收業務風險、授權及交易信息查詢服務渠道不健全等,造成付款人資金盜用隱患。
同時,代收業務還存在著風險監測的問題。比如,對收款人的真實性審核不嚴,使黑灰產業得以通過代收業務便捷盜取客戶資金;有關代收業務信息傳遞不透明,存在信息“黑箱”,甚至與收款人違規出售、轉讓系統接口,將代收業務應用于高風險場景或非法交易等。
此外,央行表示,代收業務的第三個風險是關于適用場景的問題。主要表現為混淆代收業務與其他需要逐筆進行交易確認的交易,影響了代收業務的健康發展。
明晰代收與小額免密邊界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對代收業務的適用場景作出了詳細的規定。《通知》強調,代收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代收業務適用場景,在代收業務適用場景外,通過負面清單方式規定不得通過代收業務為各類投融資交易、外匯交易、股權眾籌、P2P網絡借貸,以及各類交易場所(平臺)和電子商務平臺等辦理支付業務。這些業務通過其他交易驗證強度更高的支付方式辦理,更有利于確保用戶資金安全。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日常生活中越來越多的免密支付業務,比如網絡約車自動扣付車費等,與代收業務的交易體驗趨同,也相應引發了混淆代收業務和小額免密消費業務實施套利,甚至導致用戶資金損失或權益受損的情形。那么小額免密業務是否都屬于代收業務呢?
對此,央行表示,《通知》明晰了代收業務與小額免密業務的邊界。例如,代收業務不經付款人逐筆交易確認,無交易金額限制;通過支付賬戶余額支付的小額免密消費業務,需執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如采用兩類以下有效要素進行驗證,交易限額為1000元/天;使用銀行賬戶直接付款的小額免密消費業務,以及使用快捷支付綁定的銀行賬戶付款的小額免密消費業務,參照支付賬戶余額小額免密消費限額管理要求執行。對于超過免密業務限額的消費業務,相關支付服務主體必須對交易進行逐筆驗證。如果滿足代收業務交易場景要求,且希望通過代收業務辦理的,在落實相應授權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也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