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網站近日公布的《深圳證監局關于對唐小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唐小宏收購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新好”)子公司,全新好尚未收到股權收購款項時,唐小宏作為全新好的關聯方,通過其控制的企業向全新好控股子公司上海量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量寬”)借款。深圳證監局對唐小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2017年6月21日,全新好與唐小宏控制的企業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全新好持有的上海量寬51.22%股權轉讓給唐小宏控制的企業。6月27日,上海量寬向唐小宏控制的企業提供8988.9萬元無息借款,但此時全新好尚未收到股權收購款項、上海量寬工商變更登記亦未完成,在6月30日前上海量寬仍在全新好合并范圍內。
唐小宏作為全新好的關聯方,通過唐小宏控制的企業向全新好控股子公司上海量寬借款的行為,不符合《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有關上市公司不得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其他關聯方使用的規定。
針對該關聯借款,全新好未履行關聯交易審批程序,且未在臨時公告和2017年半年報中予以披露;唐小宏作為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的關聯方,亦未遵循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審批程序和相關信息披露要求。上述行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深圳證監決定對唐小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據上海證券報,唐小宏以其舊友親朋為核心的資本團隊,輾轉于至少三家“殼公司”,充斥著資本藤蔓和障眼法。
匯源通信真正操盤人是資本玩家唐小宏,他利用匯垠澳豐的通道架設杠桿買殼,在多次重組無果后陷入僵局,又另辟蹊徑“扶持”上海樂錚奪權。
相關法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實際控制人應當及時向上市公司董事會報送上市公司關聯人名單及關聯關系的說明。上市公司應當履行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并嚴格執行關聯交易回避表決制度。交易各方不得通過隱瞞關聯關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規避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市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本辦法的,中國證監會可以采取以下監管措施:
(一)責令改正;
(二)監管談話;
(三)出具警示函;
(四)將其違法違規、不履行公開承諾等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并公布;
(五)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六)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監管措施。
以下為原文:
深圳證監局關于對唐小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唐小宏:
2017年6月21日,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新好”)與你控制的企業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全新好持有的上海量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量寬”)51.22%股權轉讓給你控制的企業。6月27日,上海量寬向你控制的企業提供8,988.9萬元無息借款,但此時全新好尚未收到股權收購款項、上海量寬工商變更登記亦未完成,在6月30日前上海量寬仍在全新好合并范圍內。你作為全新好的關聯方,通過你控制的企業向全新好控股子公司上海量寬借款的行為,不符合《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有關上市公司不得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其他關聯方使用的規定。針對該關聯借款,全新好未履行關聯交易審批程序,且未在臨時公告和2017年半年報中予以披露;你作為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的關聯方,亦未遵循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審批程序和相關信息披露要求。上述行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如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深圳證監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