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知,知識產權是文化創意的核心內容和重要競爭力。對于文物保護單位來說,要想大力發展文創產業首先需要厘清知識產權,明確文保單位和授權企業的責權利。
據中國之聲報道,頤和園和國貨品牌卡婷一起推出了一款口紅,設計靈感據說是取自頤和園慈禧寢宮的“百鳥朝鳳”刺繡屏風。這款口紅在某電商平臺頗受歡迎,24小時內就賣到了4000支。這讓人想起不久前熱銷的故宮口紅,看來,中國一流的文保單位,都找到了文創的爆發點。
但是和故宮口紅一樣,頤和園口紅也引起了很大爭議。先是“未經授權”的質疑,原來頤和園的文創有兩個出口,一個是和卡婷合作,另一個則是運營某電商平臺頤和園旗艦店的“中創文旅”。據報道,在品牌授權問題被澄清后,“中創文旅”稱其擁有“百鳥朝鳳”美術文字的著作權,頤和園方面不得不再次澄清,稱“百鳥朝鳳”唯一合法著作權的所有人是頤和園。
這種“爭議”看起來就像是一場烏龍,但背后卻也有實實在在的問題。作為國家文保單位,頤和園把孵化自己IP的權力分別授予兩家文創公司,不管誰的創意獲得成功,頤和園終將是獲利的一方。
先前故宮推出口紅的時候,也出現了幾乎同樣的問題。和頤和園相比,故宮文創的出口更多,有四家公司先后取得一些領域的開發權,但是,像口紅這樣的產品,可能是之前大家都沒想到,屬于一個空白地帶。技術和生產都沒有太大難度,重點在創意是否動人,有一家獲得成功,第二家馬上跟進,打的也是故宮招牌,難怪消費者會一頭霧水。
這里有“羨慕嫉妒恨”,也有管理方面的混亂。
這種局面其實比較正常。中國的文保單位,近幾年才逐漸意識到,自己不但是公共文化機構,所擁有的文化IP也是一個可以“開發”的寶藏。一旦有合適的創意產生,就會帶來可觀的附加值。故宮在這方面的探索值得肯定,事實上這個國家級的文保單位,在文創方面的機制也很靈活,值得其他博物館學習。
這種看起來無序和混亂的狀況,或許可以理解為“草創階段的摸索”。頤和園和故宮,強項還是文物保護、展覽和博物館運營,要做文創最好的辦法就是合作和授權給相關有資質的公司。但是,通常來說,博物館也有自己的開發機構,這就存在一些利益上的糾葛。
對于文物保護單位來說,要想大力發展文創產業首先需要厘清知識產權,明確文保單位和授權企業的責權利。須知,知識產權是文化創意的核心內容和重要競爭力。博物館應對自身所擁有的知識產權進行清查記錄并予以注冊,從而形成自己的知識產權保護利用體系,規范圖像、文字、品牌等方面的授權。
另外,“文創”本身,就意味著打破某種壁壘或先前的結構,容易走紅的產品,通常也具備“新穎性”,并不是把“百鳥朝鳳”的圖案印到產品上就能成功,這種“創意”本身,往往也會引發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纏。
這需要頤和園和故宮這樣的機構保持耐心。既然要做文創,就一定要支持“創新”,在創新的過程中,來解決新出現的問題。除了協調相關方面的利益外,如何在法律框架內探索出一個更有效的機制也迫在眉睫。比如,一個新的設計,如何盡快申請專利、注冊商標,在遇到真正的侵權時可以有效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