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法院網站今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12月2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發布第20批共5件依法嚴懲網絡犯罪指導性案例,其中兩起案例對于利用微信群作為平臺開設賭場的性質認定予以明確。
其中,指導案例105號《洪小強、洪禮沃、洪清泉、李志榮開設賭場案》旨在明確以營利為目的,通過邀請人員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攬賭客,通過競猜游戲網站的開獎結果等方式,以押大小、單雙等方式進行賭博,利用微信群進行控制管理,在一段時間內持續組織網絡賭博活動的行為,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此案例對于利用微信群作為平臺開設賭場的性質認定予以明確,對于司法實踐正確處理類似案件具有指導意義。
最高法表示,近年來,利用微信群以搶紅包的方式開設賭場的案件屢見不鮮,危害嚴重。此次發布的指導案例106號《謝檢軍、高壘、高爾樵、楊澤彬開設賭場案》,旨在明確以營利為目的,通過邀請人員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攬賭客,并利用微信群進行控制管理,根據設定的賭博規則,以搶紅包方式,在一段時間內持續組織網絡賭博活動的行為,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發布該案例有助于指導司法機關依法辦理類似案件,教育引導社會公眾遵紀守法,同時促進完善網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