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民政部網站消息,民政部日前對中國建筑業協會、中國城市規劃協會、中國烹飪協會等3家社團違規涉企收費行為作出警告并處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經查,中國建筑業協會于2015年至2017年違規開展“中國建筑業雙百強企業評選”、“全國建筑業先進企業和先進工作者評選”、“全國建筑業企業優秀總工程師評選”、“中國建設工程施工技術創新成果獎評選”、“全國建筑業創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評選”、“全國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評選”、“全國建筑業企業優秀項目經理評選”、“全國建設工程優秀項目管理成果評選”、“中國混凝土行業綠色生產示范企業評選”等評比表彰活動并收取費用,在經批準保留的“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評選活動結束后,以編輯獲獎工程創優經驗交流專輯的形式,向獲獎單位變相收取費用,違法所得共計389萬余元;中國城市規劃協會于2015年在經批準保留的“全國優秀城鄉規劃設計獎”評選活動結束后,編輯出版《中國優秀城市規劃作品(2015-2016)》(系列叢書),向獲獎單位收取編輯服務費,違法所得共計107萬余元;中國烹飪協會于2016年至2017年違規開展“中華餐飲名店”企業認定項目和“中國菜系之鄉”等區域認定項目并收取費用,違法所得共計94萬余元。
上述行為違反了《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國評組發〔2012〕2號)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八)項及第二款的規定,民政部對中國建筑業協會作出警告并處沒收違法所得389萬余元的行政處罰;對中國城市規劃協會作出警告并處沒收違法所得107萬余元的行政處罰;對中國烹飪協會作出警告并處沒收違法所得94萬余元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規定,自行政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將上述3家社團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清理規范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對清理規范社會團體涉企收費明確提出要求并作出部署。2018年以來,民政部已對多起社會團體違規涉企收費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各社會團體應當引以為戒,嚴格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開展活動,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開展經批準保留項目內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時不得向評選對象收取任何費用,切實規范涉企收費行為。民政部將進一步加大對社會團體違反規定收取會費、強制收費、評比達標表彰收費等違規涉企收費行為的查處力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