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民航局網站消息,8月22日,《民航領域鼓勵民間投資項目清單》(下稱《清單》)由民航局、國家發改委聯合對外公布。《清單》共28個項目,預計總投資規模達1100億元。
為進一步拓寬民航投融資渠道、充分調動民間投資民航領域的積極性,民航局、國家發改委聯合組織民航領域鼓勵民間投資項目遴選,從“補短板、促改革、調結構”和充分激發市場活力角度重點選擇了28個項目。《清單》涵蓋了運輸機場建設、通用機場建設、貨運物流、飛機維修、航空救援等民航傳統領域項目以及無人機物流配送、無人機飛行校驗、航行新技術、機載數據通信等民航新興領域項目;涉及固定資產投資、新技術研發應用、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不同類型項目。項目的實施,將優化民航領域投資結構,有利于激發民航傳統領域市場活力、提升企業管理能力,有利于加快新興領域科技研發、標準制定和市場開拓,推動民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民航行業高質量發展。
《清單》項目主要包括鄂州民用機場等11個已確定民間投資方項目和呼和浩特新機場等17個擬吸引民間投資項目。對于已確定民間投資方項目,有關方面將從“項目落地”、“能發展”的角度,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和實施建設,盡快投產形成示范引領帶動作用;對于擬吸引民間投資項目,有關方面將采取多種方式向社會推介,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民航局、國家發改委還將根據本批項目進展情況,適時推出第二批項目清單。
民航局、國家發改委要求,有關省(區、市)地方政府、民航行業管理部門、民航企事業單位要密切協作配合,加強清單項目宣傳推介、抓好組織實施和服務監管等工作,促進民間資本進得來、能發展,切實激發民間資本進入民航領域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