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網站3日公布了關于對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丹邦科技”)的監管函(中小板監管函【2018】第 145 號)。
監管函顯示,2018 年 7 月 16 日,丹邦科技披露《關于TPI 薄膜碳化技術改造項目試生產成功的公告》。丹邦科技在公告中稱,經文獻查詢該項目產品“多層石墨烯二維量子碳基膜”目前是世界上最領先的生產工藝;經文獻查詢,各項指標達到世界領先水平。
根據丹邦科技8 月 1 日披露的《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該公司據以判斷“多層石墨烯二維量子碳基膜”目前是世界上最領先的生產工藝的文獻查詢主要為“經查詢《Science》(科學)雜志以及《Nature》(自然)雜志兩種期刊,目前尚未見到與該公司量子碳基薄膜材料技術相類似的報道”,該公司也未能提供前述公告中相關指標的具體文獻出處。
深交所指出,在不具備事實基礎的情形下,丹邦科技在公告中使用夸大性質的詞句,存在誤導性陳述,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第 2.1 條、第 2.4 條和第 2.5 條的規定。對此,深交所要求該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