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黑龍江保監局對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中心支公司(簡稱永誠財險哈爾濱中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永誠財險哈爾濱中心因存在違法編制虛假報告報表等違法違規行為,黑龍江保監局責令其改正并處罰款35萬元;給予直接責任人、時任總經理李國強警告并處罰款7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黑保監罰字〔2018〕16號顯示,經查,永誠財險哈爾濱中心承保交強險時出具的保單未真實記錄車輛信息,存在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問題。時任公司總經理李國強對此承擔直接責任。
對此,黑龍江保監局作出如下處罰:
上述行為違反《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黑龍江保監局責令永誠財險哈爾濱中心改正,決定給予永誠財險哈爾濱中心罰款35萬元的行政處罰。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決定給予時任永誠財險哈爾濱中心總經理李國強警告并處罰款7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