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11日訊 證監會昨日晚間發布的《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98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顯示,廣東頂固集創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頂固集創”)首發申請通過,保薦機構長城證券。
據披露,頂固集創計劃募集資金約6.69億元,其中5000萬元投向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營運資金,其余將投向中山年產30萬套定制家具建設項目、智能制造生產線建設項目、一體化信息系統升級技術改造項目和品牌及銷售渠道建設。
發審委對頂固集創提出詢問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
1、頂固集創目前采用以經銷為主的銷售模式,經銷商銷售收入占比較高。請說明:(1)主要采用經銷商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報告期內經銷商是否穩定;(2)發行人對不同銷售模式下收入確認方式及時點,經銷商銷售是否采取買斷式銷售;(3)相關經銷商銷售的最終實現情況,是否存在存貨積壓及壓貨確認銷售收入的情形
2、頂固集創部分經銷商、供應商的股東或者關聯方為發行人股東。請說明:(1)股東經銷商、供應商入股的必要性及商業合理性,是否為行業通行做法;(2)股東經銷商、供應商入股前后在銷售和采購協議的關鍵性條款上是否一致,返利政策有無異常,有無潛在利益安排等情形;(3)定價方式、信用和結算政策、收付款方式、返利政策等方面與發行人其他經銷商是否一致,毛利率有無異常;(4)是否對股東經銷商存在依賴,是否影響發行人的獨立性。
3、報告期內頂固集創與恒大地產的消費券業務模式下確認的銷售收入大幅增加。請說明:(1)與恒大地產的銷售是否均為消費券收入,將恒大地產定義為經銷商的原因,是否符合行業慣例;(2)消費券業務模式下確認收入的依據、時點和原則,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相關規定;(3)對恒大地產銷售收入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可持續性,是否構成對恒大地產的依賴;(4)將使用恒大地產消費券銷售部分還原后,相關經銷商銷售品種及金額、平均單價、毛利率是否與發行人平均水平存在差異及原因。
4、報告期內頂固集創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均有較大增幅,凈利潤增幅大于營業收入增幅。(1)結合房地產政策調控背景、行業情況及同行業上市公司情況,說明營業收入、凈利潤及毛利率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業績增長是否可持續,凈利潤增幅高于營業收入的原因;(2)說明報告期銷售費用與營業收入比例逐年下降原因及合理性,2017年市場推廣費下降原因,是否存在經銷商代發行人承擔市場推廣費或其他相關費用情形;(3)說明頂固集創定制衣柜及配套家具毛利率持續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主要原材料價格增長匹配。
5、頂固集創2017年7月轉讓原子公司昆山頂固100%股權。請說明:(1)將昆山頂固股權轉讓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受讓人是否擁有家居產業相關經驗,是否和發行人存在關聯關系及潛在利益安排;(2)昆山頂固報告期內凈利潤水平較低但轉讓定價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轉讓價格是否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