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勇
因質押回購糾紛,獐子島控股股東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投資發展中心)的控股地位或將受到影響。
2月18日晚間,獐子島發布公告,稱接到控股股東投資發展中心、股東長海縣獐子島褡褳經濟發展中心(以下簡稱:褡褳經濟發展中心)、股東長海縣獐子島大耗經濟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大耗經濟發展中心)通知,上述股東已收到法院出具的執行裁定書,裁定將拍賣、變賣投資發展中心持有的“獐子島”證券10996萬股。獐子島在公告中表示,若本次被裁定的股份完成拍賣(變賣),投資發展中心將發生被動減持并導致權益變動,可能影響公司控股股東的地位。
回溯前情,2021年10月15日,獐子島曾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投資發展中心、股東褡褳經濟發展中心、股東大耗經濟發展中心因融資需要分別將其持有部分股份質押給平安證券,但未完成股份質押購回還款義務,三個股東當時收到了《深圳國際仲裁院裁決書》,裁定投資發展中心在該裁決作出十日內向平安證券償還融資款本金并支付相應違約金,褡褳經濟發展中心、大耗經濟發展中心對投資發展中心在裁決中所確定的債務不能清償部分在二分之一的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不過由于相關股東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該案進入執行程序,三個股東此次作為被執行人,其被凍結證券也將被予以變價,并以變價所得清償債務。
公開信息顯示,投資發展中心系由長海縣獐子島鎮人民政府全資持有的集體所有制企業,目前合計持有獐子島15996.89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2.50%,系獐子島的控股股東。褡褳經濟發展中心和大耗經濟發展中心分別為長海縣獐子島鎮褡褳村村民委員會和長海縣獐子島鎮大耗村村民委員會全資持有的集體所有制企業,為獐子島的重要股東。
其實投資發展中心所持獐子島股份近來已多次被司法拍賣或被裁定抵償債務,其所持有的獐子島股份比例也由原來的30.76%下降到目前的22.50%。不過早前被處置的幾筆數額都比較小,并沒有對其控股地位造成實質性影響。由于此次被裁定處置的持股數量相對較大,按照公告披露信息,如果未來投資發展中心所持有的10996萬股被拍賣(變賣)而發生變更,投資發展中心所持獐子島股份數量將下降到5000.89萬股,持股比例也將下降到約7.03%。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被裁定進行處置的10996萬股占到了獐子島總股本的15.46%,如若不進行分拆,獲得該部分股權的買受人未來將成為獐子島的第一大股東。但該筆股權會否進行分拆進行拍賣、變賣尚無法得知,能否順利拍出或變賣也存在不確定性。
有不愿具名的律師告訴記者,如果該股權不能順利實現拍賣或變賣,最后法院也可能會裁定直接作價抵償給申請執行人。
此外,因蝦夷扇貝連續多次受災,獐子島近年經營態勢并不樂觀。公司日前發布的業績預告顯示,2021年公司預計實現盈利600萬元至900萬元。
(編輯 上官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