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矯月
見習記者 張軍兵 肖林秀
2月16日晚間,昊志機電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湯秀清的通知,其收到金華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審決定書》以及金華市看守所出具的《釋放證明書》,決定對其取保候審,并予以釋放。本次調查系對公司相關人員的個人調查,不涉及公司,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
昊志機電相關風波最早起于2021年5月私募人士葉飛的爆料,葉飛稱公司存在與盤方合謀進行市值管理、“坐莊賴賬”等情況。
此后,該事件持續發酵。去年9月28日,昊志機電公告稱,控股股東湯秀清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凍結執行人為金華市公安局。兩天后,公司進一步公告。湯秀清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去年12月29日,昊志機電公告稱,湯秀清及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董秘、財務總監肖泳林因涉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被金華市公安局監視居住。
而在今年1月22日至24日,昊志機電連發公告稱,公司收到了金華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審決定書》,肖泳林被取保候審;公司收到金華市公安局出具的《拘留通知書》,湯秀清被刑事拘留。對此公司表示,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將加強經營管理,確保公司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
關于取保候審意味著什么?《證券日報》記者向多名律師專家進行了咨詢。
“取保候審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免于被關押,賦予了一定的行動自由。司法實踐中,一般考慮到的因素還包含了非暴力型犯罪、全面認罪而且不反悔不串供的、罪行較輕等情形。此案昊志機電湯秀清應該符合這幾種情形。在此案件中,由偵查機關即做出取保候審決定,顯見湯秀清涉嫌事項不嚴重”廣東圣馬律師事務所主任田勇律師向記者表示。
北京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歐陽莉娜律師向記者補充道,依據此前公司公告可推斷,此案件自去年9月起開始調查,且湯秀清從1月23日起被刑事拘留至今未滿37天,依據《刑事訴訟法》法條,可能對湯秀清所涉嫌事項判罰或相對較輕。
對于此次公司實控人湯秀清被予以取保候審,并釋放的公告,引起市場不少關注。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因涉嫌犯罪被執法機關調查,兩位董事仍將面臨失去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資格的情形,公司經營仍存在管理層治理結構待完善等問題,中小投資者當謹慎選擇。
(編輯 田冬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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