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鑫鉑股份(003038.SZ)開盤漲停,隨后巨量換手。截至今日收盤,鑫鉑股份報41.67元,跌幅0.62%,成交額7.82億元,換手率67.24%。該股此前連續六個交易日漲停。
鑫鉑股份專業從事工業鋁型材、工業鋁部件和建筑鋁型材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建立了從原材料研發、模具設計與制造、生產加工、表面處理至精加工工藝的完整的工業生產體系,具備全流程生產制造能力。目前公司生產的鋁型材及鋁部件具備高強韌、質量輕、易加工、耐腐蝕等優良物理及化學性能,已成為新能源光伏產業鏈中的重要供應商,同時公司的產品還應用于軌道交通、汽車輕量化、醫療環保、電子家電、系統門窗、節能建筑等領域。
鑫鉑股份于2021年2月10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發行數量為2661萬股,發行價格為18.08元/股,保薦機構為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鐘昊、李軍。
鑫鉑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唐開健。截至2021年1月29日版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唐開健直接持有公司4420.992萬股股份,占公司發行前股本總額的55.38%;通過天長天鼎控制公司528.76萬股股份,占公司發行前股本總額的6.62%,合計控制公司62.00%股權。唐開健,1978年4月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大專學歷,長江商學院EMBA在讀,現任公司董事長。
鑫鉑股份募集資金總額為4.81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為4.24億元。其中,3.74億元用于年產7萬噸新型軌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鋁型材項目,3000萬元用于研發中心升級建設項目,2000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
鑫鉑股份本次上市發行費用為5727.27萬元,其中保薦機構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獲得保薦及承銷費用3742.86萬元,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獲得審計及驗資費用1055.66萬元,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獲得律師費用396.23萬元。
2017年至2020年,鑫鉑股份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5.83億元、7.05億元、9.24億元、12.87億元,實現凈利潤分別為3011.95萬元、1578.74萬元、6328.42萬元、9097.72萬元。
2018年和2019年,鑫鉑股份營業收入同比增幅分別為20.88%和31.07%,凈利潤同比增幅分別為-47.58%和300.85%。
2017年至2020年,鑫鉑股份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2676.28萬元、334.77萬元、3362.73萬元、5097.19萬元,凈現比分別為88.86%、21.20%、53.14%、56.03%。可見,2018年至2020年,鑫鉑股份連續三年凈現比低于60%。
同期,鑫鉑股份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6.67億元、7.61億元、9.81億元、14.01億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鑫鉑股份資產總額分別為3.08億元、4.56億元、5.92億元、9.12億元。其中,該公司流動資產分別為1.59億元、2.74億元、3.82億元、5.21億元,占總資產的比例分別51.78%、59.98%、64.58%、57.08%;非流動資產分別為1.48億元、1.83億元、2.10億元、3.91億元,占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48.22%、40.02%、35.42%、42.92%。
報告期各期末,鑫鉑股份的貨幣資金分別為715.99萬元、5457.54萬元、8137.87萬元、1.01億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鑫鉑股份負債總額分別為2.11億元、2.49億元、2.71億元、5.01億元。其中,該公司流動負債分別為2.06億元、2.27億元、2.55億元、4.13億元,占總負債的比例分別為97.35%、91.03%、94.02%、82.52%;非流動負債分別為560.71萬元、2237.18萬元、1622.20萬元、8756.28萬元,占總負債的比例分別為2.65%、8.97%、5.98%、17.48%。
報告期各期末,鑫鉑股份短期借款金額分別為1.13億元、1.21億元、1.37億元、1.88億元,占流動負債的比例分別為54.93%、53.15%、53.50%、45.54%。
報告期各期末,鑫鉑股份資產負債率(合并)分別為68.70%、54.68%、45.89%、54.93%,資產負債率(母公司)分別為60.33%、48.81%、40.64%、50.91%,流動比率分別為0.77、1.21、1.50、1.26,速動比率分別為0.60、1.02、1.30、1.05。
2017年至2019年,鑫鉑股份綜合毛利率分別為14.89%、16.15%和16.99%。對毛利率逐年上升,該公司給出的解釋是主要受產品結構、產品升級帶來的平均單價上升、鋁錠價格變動等因素的影響。同期,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17.06%、15.39%和15.80%。
2017年至2020年,鑫鉑股份向前五大供應商采購金額分別為4.22億元、5.04億元、6.27億元、9.21億元,占當期采購總額比例分別為85.13%、87.22%、84.63%、87.51%。其中,2017年至2019年,該公司第一大供應商始終為江蘇凱隆鋁業有限公司,采購金額分別為3.45億元、4.23億元和3.70億元,占當期采購總額比例分別為69.57%、73.26%和19.84%,采購集中度相對較高。
2020年,江蘇凱隆鋁業有限公司為例第二大供應商,采購金額為3.12億元,占當期采購總額比例29.69%;聊城信源為第一大供應商,采購金額為4.22億元,占當期采購總額比例40.10%。
鑫鉑股份在招股說明書中解釋稱,公司保持了向其他鋁棒供應商的采購,以防止單一供應商的波動給公司帶來的影響。同時,由于鋁棒為大宗商品,市場供應量充足,且各鋁棒生產廠商產品質量、價格接近,因此盡管公司向江蘇凱隆鋁業有限公司采購占比較高,但不構成重大依賴。
公開信息顯示,江蘇凱隆鋁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4日,注冊資本1.68億元,參保人數67人。
2016年9月至2020年7月,江蘇凱隆鋁業有限公司存在3宗行政處罰。2016年4月,江蘇凱隆鋁業有限公司被常熟市環境保護局檢查發現存在建設單位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采用的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動,而建設單位未重新報批,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使用的違法行為,被常熟市支塘鎮綜合執法局罰款10萬元。
2017年10月,該公司因增建配電房違法建筑面積被常熟市規劃局罰款0.8259萬元。2020年7月,該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二)項,被蘇州市應急管理局罰款69萬元。
此外,根據案號(2019)蘇0581執6960號,2019年10月,江蘇凱隆鋁業有限公司被常熟市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557元。
2017年至2019年,與江蘇凱隆鋁業有限公司有關的裁判文書共5個,該公司身涉買賣合同糾紛、運輸合同糾紛、勞動爭議等。
值得注意的是,據媒體報道,2019年10月31日,江蘇凱隆鋁業有限公司在鑄造鋁棒的過程中發生爆炸導致4人死亡,引起政府高度重視并進行調查整改。
另外,報告期內鑫鉑股份內控頻違規,存在違規周轉銀行貸款、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第三方回款、現金回款等行為。
招股書顯示,為了解決經營過程中流動資金周轉緊張情況,2017年鑫鉑股份及子公司鑫發鋁業存在以受托支付方式通過關聯方進行周轉銀行貸款的情況,貸款金額總計400萬元。
2017年度,鑫鉑股份還存在不規范使用票據的情況。招股說明書顯示,因日常生產經營資金需求,2017年4月鑫鉑股份開具了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金額總計150萬。該票據于2017年10月正常解付。
2017年至2020年,鑫鉑股份部分客戶存在通過集團內部其它公司、終端客戶及商業合作伙伴、客戶的實際控制人、股東及其近親屬等第三方代為支付貨款的情形。報告期內該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額分別為3243.09萬元、2921.74萬元、1500.03萬元和1599.83萬元,占銷售回款的比重分別為4.30%、3.63%、1.50%和1.17%。
此外,2017年至2020年,鑫鉑股份還存在部分客戶現金回款的情況,現金回款金額分別為1606.01萬元、420.16萬元、137.69萬元和0.04萬元,占銷售回款的比重分別為2.13%、0.51%、0.14%、0.00%。
鑫鉑股份還與關聯方存在資金拆借。2017年,鑫鉑股份向安徽億信門窗幕墻科技有限公司拆入650萬元,期初余額690萬元,截至2017年末,期末歸還金額為1340萬元;鑫鉑股份向天長市鑫發企業運營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拆入870萬元,期末歸還金額為870萬元。
資金拆出方面,2017年,鑫鉑股份向天哲節能拆出金額1902.57萬元,期初余額2789.93萬元,當年收回資金4692.50萬元;向唐開健拆出金額1564.79萬元,期初余額905.81萬元,當年收回資金2470.60萬元;向安徽奧潤儀表有限公司出金額99.00萬元,期初余額32.00萬元,當年收回資金131.00萬元。
2018年至2020年,鑫鉑股份未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的人數較多。2018年,鑫鉑股份未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人數為570人,未繳納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人數為138人,未繳納住房公積金人數為839人。
2019年,鑫鉑股份未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人數為605人,未繳納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人數為99人,未繳納住房公積金人數為119人。
2020年,鑫鉑股份未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人數為710人,未繳納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人數為99人,未繳納住房公積金人數為165人。
以2020年數據為例,鑫鉑股份未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人數占比為50.28%。
2020年12月24日,鑫鉑股份通過了證監會第十八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20年第180次發審委會議,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如下:
1、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行業發展情況,說明報告期發行人營業收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凈利潤持續增長的原因,營業收入增長趨勢與同行業公司相比存在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2)說明報告期發行人扣非凈利潤大幅波動的原因及合理性,導致業績大幅波動的不利因素是否已經消除,是否長期對發行人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3)結合客戶獲取方式,說明發行人客戶逐步集中的原因及合理性,與主要客戶業務關系的穩定性、可持續性,是否存在被替代風險;(4)說明報告期應收賬款余額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5)說明逾期賬款形成的原因,目前回款情況,是否存在無法收回風險,期末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發行人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鋁委托外協方重新加工成鋁棒再次使用。請發行人代表:(1)說明報告期對廢鋁的管理制度及收發存實際發生情況,廢鋁委托加工發出數量與鋁棒回收數量,投入產出比是否正常;(2)說明報告期鋁棒實際耗用量微高于外購采購量、鋁錠產量(重量)持續高于鋁棒耗用量(重量)是否符合生產工藝,是否符合行業慣例,發行人是否存在體外采購廢鋁進行加工但未計入成本的情形;(3)結合主要廢鋁回棒外協加工商基本情況、報告期主要財務數據,說明廢鋁回棒外協加工商與發行人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是否代墊成本費用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報告期向前五大供應商采購額及占當期采購總額的比例較高,且存在貿易商。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供應商集中度高、多家貿易公司為發行人主要供應商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屬于行業慣例;(2)報告期向主要鋁錠供應商采購價格是否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3)供應商江蘇五一成立時間較短而與發行人交易金額較大的原因;(4)發行人主要原材料供應渠道是否穩定和可持續,發行人對主要供應商、特別是第一大供應商是否存在重大依賴,供應商集中風險是否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報告期發行人未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的人數較多。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員工“五險一金”繳納的人數、基數、比例情況,未全部或全額繳納社保及公積金的原因及合理性、合法合規性,相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文件的依據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潛在糾紛;(2)未全部或全額繳納社保及公積金是否存在被有權部門行政處罰的風險,是否構成重大違法行為;(3)報告期內未足額繳納社保及公積金對發行人凈利潤的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