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盧揚 榮蕾)北京共有產權房出租細則正式出爐。3月1日,北京市住建委等4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共有產權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試行)》(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提及,共有產權住房租賃活動應統一通過市級代持機構建立的網絡服務平臺辦理,政府租金收益將按照就低原則,采取定額方式收取。
具體來看,《通知》規定,共有產權住房租賃活動需要統一通過市級代持機構建立的網絡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辦理,辦理內容包括住房出租意向登記、出租使用協議簽訂、住房情況核驗、住房信息發布、租賃合同網簽、租賃登記備案等。服務平臺與市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房屋大數據平臺、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實行聯網。
出租流程方面,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通過服務平臺填報出租意向,與代持機構簽訂住房出租使用協議,約定住房擬出租價格、期限、出租方式、租金收益分配等,并說明出租原因。鼓勵優先面向本區公租房備案家庭和符合共有產權住房購房條件的家庭出租。接下來,服務平臺將通過對接市房屋大數據平臺、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核驗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住房情況。經核驗通過,購房人在本市均無其他住房且符合出租條件的,住房出租信息就可以在服務平臺發布。
據悉,《通知》將于3月20日起實施。
資料顯示,2021年7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于規范共有產權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或“征求意見稿”),首次就共有產權住房交付后的出租管理規定,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關鍵詞: 共有產權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