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交所對吉林紫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紫鑫藥業”,002118.SZ)下發了問詢函(公司部三季報問詢函〔2021〕第5號)。10月29日,紫鑫藥業披露了《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
三季報顯示,紫鑫藥業2021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1.59億元,同比下降19.2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41億元,同比下降23.24%;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5.29億元,同比下降1053.95%,其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現金1.49億元,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現金6.23億元。
紫鑫藥業于10月26日披露的《關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債務逾期進展的公告》顯示,截止公告日,紫鑫藥業逾期債務金額合計約為26.78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71.65%,占總資產的25.48%。。
對此,深交所要求紫鑫藥業說明以下事項:(1)結合報告期內公司銷售、采購等業務開展情況,說明前三季度公司虧損的原因,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遠超當期營業收入的合理性。
(2)截至三季度末,公司貨幣資金余額為792萬元,應付職工薪酬3383.98萬元,說明截至回函日累計欠薪、欠稅、欠息情況,報告期內公司員工人數變動情況,欠薪、欠稅、欠息事項是否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如是,請說明公司擬采取的應對措施。
(3)說明截至回函日銀行借款逾期明細,以及最近三個月內即將到期的借款明細,是否存在其他逾期或者違約的情況,截至目前已出現的債務逾期是否及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擬采取的解決逾期債務的措施。
此外三季報還顯示,紫鑫藥業存貨期末賬面余額為68.31億元,占流動資產80.04%,占總資產62.47%。
對此,深交所要求紫鑫藥業按存貨類別列示賬面存貨明細余額,并說明公司存貨去庫存及存貨周轉情況,存貨壞賬準備計提的充分、合理性。
深交所要求紫鑫藥業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并在2021年11月9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派出機構。
以下為原文:
關于對吉林紫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報的問詢函
公司部三季報問詢函〔2021〕第5號
吉林紫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我部在對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審查過程中,關注到如下事項:
1、三季報顯示,你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1.59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3.41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現金1.49億元,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現金6.23億元。截止2021年10月26日,你公司逾期債務金額達26.78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71.65%。請你公司說明以下事項:
(1)結合報告期內公司銷售、采購等業務開展情況,說明前三季度公司虧損的原因,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遠超當期營業收入的合理性。
(2)截至三季度末,你公司貨幣資金余額為792萬元,應付職工薪酬3,383.98萬元,說明截至回函日累計欠薪、欠稅、欠息情況,報告期內公司員工人數變動情況,欠薪、欠稅、欠息事項是否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如是,請說明你公司擬采取的應對措施。
(3)說明截至回函日銀行借款逾期明細,以及最近三個月內即將到期的借款明細,是否存在其他逾期或者違約的情況,截至目前已出現的債務逾期是否及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你公司擬采取的解決逾期債務的措施。
2、三季報顯示,你公司存貨期末賬面余額為68.31億元,占流動資產80.04%,占總資產62.47%。請你公司按存貨類別列示賬面存貨明細余額,并說明公司存貨去庫存及存貨周轉情況,存貨壞賬準備計提的充分、合理性。
3、三季報顯示,你公司期末預付賬款余額為5.6億元,較期初增加2,018.87%。請你公司結合上述預付賬款的具體內容詳細說明公司在資金壓力較大的情況下仍發生大額預付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預付賬款的對象名稱,預付對象是否為公司關聯方,是否存在關聯方資金占用的情形。
4、三季報顯示,你公司期末應收賬款余額為9.36億元,與期初基本持平,請你公司說明以下事項:
(1)結合報告期內銷售回款情況詳細說明在本報告期營業收入下降的情況下應收賬款余額持續高企的原因。
(2)結合公司經銷商、客戶經營情況,詳細說明公司超出信用政策期限的應收賬款的可回收性,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合理。
5、前期你公司年報問詢函回復顯示,公司期初其他應收款余額中包含了對亳州亳藥堂藥業有限公司、敦化市興參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的采購原料款,金額分別為7,722.33萬元、2,490萬元。截至三季度3末,你公司其他應收款余額為1.67億元。請你公司說明報告期內上述采購原料款的回款進展情況,如尚未回款,請公司說明上述供應商是否存在償還能力,公司擬采取的應對措施。
6、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在建工程期末余額3.85億元,較期初增加9.07%。請補充披露你公司在建工程相關工程建設進展、是否陷入停頓、預定轉固時間及尚需投入的金額。
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并在2021年11月9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并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派出機構。
特此函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年11月2日
( 編輯:王擎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