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商務部公告2022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總量、申請條件和申請程序。公告顯示,2022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為24300萬噸。
據悉,非國營貿易進口申請條件為近2年(2020年~2021年10月,下同)具有原油進口業績或經國家產業主管部門核準的使用進口原油的資格。擁有不低于5萬噸的原油水運碼頭(或每年200萬噸換裝能力的鐵路口岸)的使用權,以及庫容不低于20萬立方米原油儲罐的使用權。銀行授信不低于2000萬美元(或1.2億人民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擁有從事石油國際貿易專業人員(至少2人)。企業合法依規經營,符合安全生產、環保、稅務、海關和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無未整改違法違規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商務部表示,近2年無進口業績的企業不再安排允許量,允許量依據符合條件的企業2021年的實際執行情況和新增合法產能情況計算下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不能完成持有進口允許量的企業,應在當年9月1日前,通過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將當年無法完成的允許量交還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