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46場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福義介紹,市藥監局進一步梳理“四類”藥品清單,全面指導藥店銷售工作。下發含小柴胡顆粒、秋梨潤肺膏、炎可寧片等645種“四類”藥品參考目錄,要求全市藥店根據實際經營品種情況,建立“四類藥品”店內銷售清單,施行“一店一清單”,并加強從業人員培訓,確保每名店員熟悉目錄、熟知清單、熟練登記和上報信息。
本市將加強督導檢查和稽查執法力度,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對違規藥店實施最嚴厲的處罰。各區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以“四個最嚴”為根本導向,堅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建立常態化督導檢查機制,對轄區藥店逐一清查,特別是要認真核對檢查藥品購銷記錄,防止藥店瞞報、漏報。對檢查中發現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堅決予以停業整改;對“四類藥品”銷售信息不登記或登記不全、不報告或報告不及時的,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