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消息,重慶檢察機關依法對梁從友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消息稱,日前,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原黨委書記、主任梁從友(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重慶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梁從友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梁從友利用擔任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主任兼重慶供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在出借資金、延期還款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擔任上述職務期間,違反有關規定,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1年2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了梁從友接受審查調查的消息。
通報稱,據重慶市紀委監委消息:重慶市供銷合作社原黨委書記、主任梁從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重慶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簡歷顯示,梁從友,男,漢族,1956年11月出生,四川遂寧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75年7月參加工作,198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四川省永川縣來蘇鄉知青;空軍14航空專科學校司令部戰士、文書
1981.01—1989.02 四川省永川縣二輕局辦事員、副股長;四川省重慶市大渡口區計經委工作,曾任副主任;四川省重慶市人民政府駐廣州辦事處重慶大廈工作,曾任副總經理、總經理;廣州穗渝商貿實業公司總經理;四川省重慶市人民政府駐廣州辦事處副主任;長發集團重慶公司副總經理;重慶市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工作,曾任總經理,董事長、總經理;重慶市港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曾兼任重慶市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重慶港務物流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重慶保稅區開發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董事;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黨委委員、副主任(正廳局長級);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黨委書記、副主任(正廳局長級);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黨委書記、主任。2017年3月退休
2021年8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了梁從友被開除黨籍的消息。
通報稱,據重慶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重慶市委批準,重慶市紀委監委對重慶市供銷合作社原黨委書記、主任梁從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梁從友背棄為農服務的初心使命,毫無為農服務意識,嚴重偏離主責主業,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禮金;故意規避集體決策,不按程序決策重大問題,選人用人任人唯親;干預插手工程項目發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借款、延期還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違規出借資金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梁從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梁從友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綜合:高檢網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