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切實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水平和就業創業能力,近日,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共同印發《關于轉發拓寬職業技能培訓資金使用范圍提升使用效能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97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要加強培訓基礎工作建設。“十四五”期間,省級將繼續組織實施高技能人才重點項目建設,依托企業、院校和培訓機構,建設一批省級高技能人才專項公共實訓基地和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期間,各地在確保技能培訓、以工代訓資金足額支付前提下,根據專賬資金存量規模情況,可對當地企業、院校和培訓機構購置培訓教學儀器設備給予不超過60%的補貼,所需資金可從專賬資金列支。
《通知》要求,加大資金統籌使用力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進一步加大對全省調劑使用力度,支持各地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根據各地專賬資金使用進度和失業保險基金上繳情況,將省級專賬資金分配下達至各地。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所轄區資金調劑使用力度。
《通知》強調,提升培訓質效和強化資金監管。各地要對照三年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目標,開展2021年第四季度攻堅行動,加快推進各項職業技能培訓,及時撥付職業培訓補貼資金,確保百萬練兵活動技能競賽培訓補貼等各類培訓補貼政策落地。要加快推進省職業技能培訓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的使用,不斷改進和完善系統功能,加強培訓實名制管理。要精準化推進以工代訓工作,促進培訓供給和需求之間有效對接,提升培訓的針對性和質效。要緊盯資金使用的關鍵環節和重點項目,提升培訓質量,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