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實控人夫婦離婚案持續發酵,前妻宣布與實控人解除一致行動關系,公司股價大跌。上市公司中有不少為夫妻店模式,也屢次出現“天價離婚案”,并導致股價動蕩,甚至令實控權旁落。
根據金科股份發布的公告,金科股份實控人黃紅云前妻陶虹遐準備解除其與黃紅云的一致行動關系。目前金科控股、虹淘公司、黃紅云、陶虹遐、黃斯詩(黃紅云之女)互為一致行動人,為金科股份第一大股東。若陶虹遐控股的虹淘公司也與黃紅云解除一致行動關系,黃紅云實際可支配金科股份表決權的股份比例只剩下20.54%。盡管公司聲稱此事不涉及公司控制權變更,但市場仍憂慮實控權將生變數,公司股價連跌4日,市值縮水33億元。
實際上,根據資料顯示,陶虹遐與黃紅云早在2017年3月就已離婚,且從當前的信息看雙方已有反目的跡象。
上市公司夫妻店拆伙的情況并非少數,其中也不乏雙方反目成仇、互相攻擊的案例。例如此前當當俞渝與李國慶從深夜互撕到強搶公章,再到法院裁定禁止李國慶接觸、騷擾、毆打俞渝,雙方的離婚案還在審理中;土豆網創始人王微夫婦阻礙了土豆網的上市,甚至直接催生了“土豆條款”,即被投企業的自然人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承諾在結婚、離婚時,均要征得公司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的同意。更早期的真功夫實控人夫妻離婚案竟從股東控制權的民事糾紛演化為刑事案件。
有不便具名的業內人士表示,投資夫妻店最怕碰到的就是夫妻拆伙。在企業初創期,組織機構簡單,夫妻雙方溝通簡單高效,決策快速,企業經營成本很小,有助于企業快速發展。但達到一定規模后,這種立足于婚姻、血緣的管理模式,很容易形成獨斷專行的企業文化,不利于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且企業發展前景可能受限于夫妻雙方的商業能力,不如公司化運作高效。“夫妻店最好能提前運用婚姻協議確定股權歸屬,以減少雙方不和給企業經營帶來的風險。” (記者 詹鈺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