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統計局深圳調查隊編制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數顯示,4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數為88.82分,比上月減少0.72分,比上年同期增加2.47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進步指數為-0.63%。
4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數為88.82分。與上月對比,四項分項指數呈“一升三降”現象。其中,守法率指數為91.76分,比上月減少0.10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監測點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非機動車占道行駛、逆行等違法現象增加,行人、非機動車守法率為87.65%,比上月下降0.40個百分點。
市民感受度指數為84.35分,比上月減少0.86分,達到“比較滿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監測點過往市民對交通文明滿意度評價有所下降,選擇“很滿意”或“比較滿意”選項的市民占81.78%,比上月下降1.44個百分點。
交通設施完善指數為88.88分,比上月增加0.86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監測點交通標志缺失、交通信號燈故障等問題有所減少。
人行道無障礙指數為72.61分,比上月減少6.60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監測點非機動車亂停放、堆物、違章設攤現象增加,其中,出現非機動車亂停放現象的路口比上月增加98個次。
而從各區(新區)城市交通文明指數來看,大鵬新區延續此前領先趨勢,得分最高,為96.60分,其次是光明區,得分為93.54分;龍崗區得分最低,為87.28分。(記者 韓文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