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網站昨日公示的2篇行政處罰決定書(青銀罰字〔2020〕7、8號)顯示,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以下簡稱“環迅支付青島分公司”)商戶實名制落實不到位、商戶收單結算賬戶設置不規范、商戶交易記錄和資金結算記錄不匹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當事人李聰龍對上述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依法對環迅支付青島分公司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518萬元;對李聰龍處罰3.5萬元。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20日。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14日,注冊資本1.05億人民幣,上海環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67.51%。上海環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為上海藍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
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環迅支付),是國內第三方支付行業的先行者。公司在2011年獲頒中國人民銀行首批《支付業務許可證》。公司目前可以支持國際主流信用卡及所有國內主流銀行的在線支付,為全球超過60萬家商戶及2000萬用戶提供金融級的支付體驗。環迅支付總部位于上海,在長春、北京、南京、成都、重慶、福州、廣州、杭州、天津及深圳等地均擁有分支機構。
2019年,環迅支付曾收一張近6000萬元罰單。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于2019年7月1日在一則處罰決定書(上海銀罰字〔2019〕13號)做出處罰決定,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違反支付業務規定的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對其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68.68萬元,并處罰款4970.72萬元,合計罰沒金額5939.41萬元,對該公司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