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成都市雙流區人民法院發布一則刑事判決書,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方支付機構成都摩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摩寶支付”)與深圳智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下稱“智付支付”)為非法經營期貨平臺提供支付通道。
據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劉沛宇系四川融匯達科技有限公司法人,2017年年初至2018年年初期間,該公司以投資期貨獲取高額利益為誘餌,利用仿制的“信管家”交易軟件篡改交易數據、進行虛假交易、誘騙客戶不斷交易產生手續費等方式,騙取客戶資金,從中獲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作為傭金。
其中,據賬戶交易明細看,客戶在“信管家”轉入的資金會通過摩寶支付、智付支付這兩家第三方支付平臺,而劉沛宇等人可將資金從第三方支付平臺轉出。客戶出金,如果第三方支付平臺有錢,就通過平臺直接轉給客戶,如果平臺沒有錢,就由劉沛宇通過自己的賬戶轉到平臺上,再通過平臺轉給客戶。
經偵查機關通過摩寶支付與智付支付查詢,獲得被害人名單60余人,涉案總金額700余萬元。成都市雙流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沛宇等13人違反國家規定,未經國務院主管機構批準非法經營期貨業務,經營數額達350余萬元,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之規定,構成非法經營罪。在本次案件中充當“重要”角色的摩寶支付和智付支付此前也并非“身家清白”。
為非法外匯提供支付通道的智付支付
除了本次為非法經營期貨平臺提供支付通道以外,智付支付此前曾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被央行深圳支行沒收違法所得約1108萬元,并罰款約1453萬元,罰沒金額合計2561萬元。同時,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還對其罰款約1591萬元。
而彼時被罰的具體原因由央行公告顯示:智付支付為境外多家非法黃金、炒匯類互聯網交易平臺提供支付服務,通過虛構貨物貿易,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跨境外匯支付業務。
同時,智付支付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術手段對境內網絡特約商戶的交易情況進行檢查,未能發現數家商戶私自將支付接口轉交給現貨交易等非法互聯網平臺使用,客觀上為非法交易、虛假交易提供了網絡支付服務。此外,智付支付還存在未嚴格落實商戶實名制、未持續識別特約商戶身份、違規為商戶提供T+0結算服務、違規設置商戶結算賬戶等違法違規行為。
公開資料顯示,智付支付成立于2007年,注冊資本約為1億人民幣。2012年6月27日獲得央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獲準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互聯網支付業務,并于2017年6月27日順利續展;2015年獲得外管局跨境外匯結算業務試點資格,是全國27家有跨境支付資質的金融機構之一,其業務涉足中國香港、馬來西亞、美國、歐洲等國家和地區。
或被“賣身”的摩寶支付
除了此次深陷訴訟糾紛以外,摩寶支付還曾因多項支付違規被央行處罰。
2020年5月14日,摩寶支付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央行成都分行警告并罰款7萬元。而2018年8月8日,摩寶支付還因違反網絡支付業務和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規定被央行成都分行罰款13萬元。
據移動支付網了解,摩寶支付是四川省內唯一一家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同時擁有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和跨境支付全國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摩寶支付是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通過收購絕對控股并與成都衛士通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混合性所有制的形式聯合經營的支付機構。
其成立于2010年3月31日,注冊資本1.7億人民幣,尹明善為法定代表人、實控人,第一大股東為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力帆股份”),持股比例60.33%,第二大股東為成都衛士通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51%。
2019年曾傳出摩寶支付控股股東力帆股份欲尋找買家接盤摩寶支付,彼時力帆股份自身深陷訴訟,業績堪憂,但據企查查信息顯示,目前力帆股份持股比例仍舊為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