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企業家、明星們注意!兩座城市先后出手,再不能這樣炒房了
進入2018年,樓市調控的力度一點也沒有放松,各個城市出臺的調控政策上百次,炒房的口子一個個被堵死。
個人不能炒房了,但企業呢。
21世紀經濟報道援引Wind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一季度,投資房地產的上市公司數量已增至上千家,總共持有投資性房產市值超過9000億元。投資性房產并不包括自用房地產,以及作為存貨可銷售的房地產。
在房價上漲時,上市公司出售房產,以彌補業績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在調控趨緊的大背景下,也有不少企業積極參與新樓盤的搖號。
今年4月,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就曾報道,上海某知名的高端物業完成搖號后,公布的客戶名單中,公司客戶達到了214組,占所有客戶的一半。
但現在,有些城市已經開始關注到公司炒房的現象,相關政策也陸續出臺。
6月24日、25日,西安和長沙兩市先后發布調控政策,兩份政策中都有共同的一點:暫停向企業單位銷售住房。
西安、長沙暫停企業買房
6月24日,西安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中的核心內容是:
在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機構銷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圖片來源:西安市房管局官網據中新網客戶端報道,關于暫停企事業單位購買住房的原因,西安市房管局負責人表示,這是為了“防止以企業名義投機炒房”。
西安交通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楊東朗表示,單位購買住宅不符合房改政策,在房源緊張和抑制炒房的情況下,優先保障居民購買住房符合民生優先政策。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也指出,西安成為全國首個明確對公司購房進行管控的城市,這相當于限購政策有所升級,預計很多城市會在公司購房方面收緊政策。
果然,第二天,就有城市跟進。
今天(6月25日),長沙晚報報道稱,為保障剛性購房需求,遏制投機炒房,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今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
長沙市的《通知》中寫到,
關注重點動向,堵塞炒房漏洞。
暫停企業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已購買的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5年后方可轉讓。
在一些房地產業內人士看來,以公司名義購買、持有房產尤其是住宅,事實上已成為房地產調控的漏洞。
顯然,西安和長沙的政策,有可能成為全國新房搖號的風向標!
近來,以公司名義購買、持有房產尤其是住宅的勢頭興起。
6月20日,審計署的最新公告顯示,多家企業仍有大量房產閑置、存在未能按要求退出房地產業務的問題。
2010年4月,東方電氣集團在年度投資計劃外使用2084.07萬元購買27套商品房及車位,至審計時長期閑置。
東方電氣集團、中國中車集團、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等企業均未能按要求退出房地產業務等工作。
公司買房成本高
對于普通的“炒房客”來說,為了突破限購而成立公司,門檻很高。此前,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首席分析師張波告訴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
不但需要名下有公司,房貸的難度也頗高,并且每年還要面臨數額不低的房產稅,如此大費周章來“突破限購”可能性極小。
那么,公司名義買房需要付出什么代價?
一次性付款
一稅務專家告訴記者,以公司名義買房需一次性付款,這意味著初始的投入成本很高。而買家要到取得產權證后,才能進行抵押貸款。
交稅
此外,購買的房屋無論是非住宅、普通住宅還是非普通住宅,只要是以公司名義購房,均需按照房款的3%繳納契稅,不享受稅率減半的優惠;另外還需繳納0.05%的印花稅。同時,公司每年需要繳納房產稅。根據1986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對于公司名下的房產,每年需繳納房產稅,具體稅費為:每年房產原值×70%×1.2%。
折舊可以作為稅前利潤減項,進而可以降低稅前利潤、減少納稅。
舉個例子,一家公司一年盈利100萬元,如果認定為該房屋為固定資產,按照20年折舊來計,一套市價1000萬元的房產,每年折舊50萬元(為方便讀者理解,這里說的每年折舊50萬是假設),那么稅前利潤就減少至50萬元,即納稅基礎就從100萬元變成了50萬元。
上述稅務專家告訴記者,如果公司進行股權轉讓,只要變更股東姓名,就不需要繳納所得稅,即把公司財務做虧。不過該稅務專家提醒,這要看稅務局是否認可中間有沒有逃稅嫌疑,最終要稅務局來認定股權轉讓價格是否合理。
據悉,公司交易房產時的所得稅稅率為25%,也有部分稅收優惠的是15%,但交易環節中的流轉稅和契稅是不可避免,該稅務專家表示,如果持有時間長的話,個人繳稅還是比公司繳稅低。
可見,要想為了買房專門成立公司,成本是很高的。但是,張波告訴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
對于一些名下已經有公司的企業家或明星,通過公司名義(或工作室)來買房則是近此年來并不鮮見的現象,是否屬于“炒房”則很難界定。
除了暫停企業購房外,西安這次的政策還暫停了事業單位購房,嚴禁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干擾公證搖號售房銷售活動,違反的,將予以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