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資本邦了解到,蘇泊爾(002032.SZ)發布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復公告,每年實際所得與激勵對象整體收入水平較為匹配。因此本次激勵計劃不存在利益輸送情形。
此前2021年12月14日,蘇泊爾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擬向293名激勵對象以每股1元的價格授予限制性股票120.9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15%,股票來源為二級市場回購股份,回購股份的最高價不超過67.68元/股。
深交所要求蘇泊爾說明本次方案以不超過67.68元/股進行回購再以1元/股作為授予價格的依據及合理性,未以不得低于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1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50%、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20/60/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50%中價格較高者確定授予價格的理由;在此基礎上,說明是否存在向被激勵對象進行利益輸送的情形。
蘇泊爾回復表示,公司以不高于董事會通過回購方案決議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盤價的110%(67.68元)回購股票,該定價原則系根據以往公司歷次回購股票用于股權激勵確定的,回購價格區間上限未高于董事會通過回購股份決議前三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150%,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中第15條“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應當確定合理的價格區間,回購價格區間上限高于董事會通過回購股份決議前三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150%的,應當在回購股份方案中充分說明其合理性。”的規定。
本次激勵計劃以1元/股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合計120.95萬股,約占公司目前股本總額的0.15%,293名激勵對象人均獲授股份數量約為4,100股,人均獲授數量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極低。按照董事會決議公告當日公司股票收盤價63.69元計算,人均激勵價值為26.11萬元,再扣除各激勵對象支付的對價及所需繳納的稅費,激勵對象的人均激勵價值規模不大。且上述股票按照本激勵計劃的規定須在授予后36個月(24個月解禁50%,36個月解禁50%)陸續解除限售,每年實際所得與激勵對象整體收入水平較為匹配。因此本次激勵計劃不存在利益輸送情形。(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