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資本邦了解到,昇輝科技(300423.SZ)發布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復公告,公司主營業務與氫能相關業務在銷售渠道上存在協同性,不存在通過信息披露迎合市場熱點炒作股價的情形。
此前昇輝科技披露,公司與山西美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將在氫氣的制儲運加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
深交所要求昇輝科技補充說明氫能相關業務與公司主營業務的關系及協同性,發展氫能相關業務的可行性,并說明是否存在通過信息披露迎合市場熱點炒作股價的情形。
昇輝科技回復表示,公司主營業務與氫能相關業務在銷售渠道上存在協同性。公司主營業務的客戶資源集中在地產、政府、軌道交通、電力電網等領域。主營業務的部分客戶存在氫能相關的業務需求,公司現有6000多個存量電氣設備項目,可以為公司提供氫燃料電池客車/市政車、氫能儲能及熱電聯供等應用場景。
公司主營業務與氫能相關業務在技術方面存在一定的協同性。公司在電氣成套設備具備多年的配電技術積累與項目經驗,可以用于開發氫燃料電池系統的核心零部件,如DC/DC升壓轉換器及燃料電池系統主控器等。
在技術方面,公司于2020年成立深圳研發中心與博士后工作站,負責公司新業務包括氫燃料電池的相關研究工作。公司前期推出的兩款燃料電池發動機已于今年9月通過國家質檢機構的強制性檢驗,達到國家強制性規范要求。
在產業方面,昇輝新能源地處的佛山市在氫能產業政策方面具有先發優勢,同時具備產業集聚的優勢。
在資金支持方面,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充足的銀行授信及相關資本市場融資工具將為氫能發展提供資金支持。綜合考慮,公司發展氫能產業具有可行性。
公司發展氫能產業,與氫能產業鏈企業達成股權及戰略合作關系是公司經過審慎研究決定的,是公司基于對電氣設備行業長期發展趨勢的理解,符合公司未來發展的需求,不存在通過信息披露迎合市場熱點炒作股價的情形。(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