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官網今日披露的馬鞍山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馬銀保監罰決字〔2020〕2號)顯示,當事人畢振華原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市分行團結廣場支行客戶經理,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市分行違法發放貸款的違規行為。
2020年10月26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馬鞍山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對畢振華采取禁止五年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規定:
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銀行業監督管理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規定處罰外,還可以區別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三)取消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禁止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