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烏海市生態環境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烏海中聯化工有限公司因未按環評批復要求建設石灰石封閉儲庫而違規,烏海市生態環境局對其罰款20萬元,并責令限期更改。
烏海市生態環境局下發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烏環責改字〔2020〕6號)顯示,5月28日執法人員對烏海中聯化工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其未按環評批復要求建設石灰石封閉儲庫的違法事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關閉。”
烏海市生態環境局限期烏海中聯化工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前建成石灰石封閉儲庫并罰款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據天眼查數據顯示,烏海中聯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系上海重工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隸屬于東方希望集團,經營范圍為石灰石、白灰、電石的生產與銷售;機械設備安裝與銷售。
資料顯示,上海重工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由東方希望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和東方希望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合資成立,主要經營范圍為實業投資,企業資產委托管理、兼并重組,從事貨物與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內貿易(除專項審批)等。(記者 里豫 鄧玉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