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4月27日發布,4月28日起實施,對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實施“新老劃斷”,具體為:
一是創業板存量投資者可繼續參與交易,其中普通投資者參與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交易,需重新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
二是對新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的個人投資者,增設前20個交易日日均10萬資產量及24個月的交易經驗的準入門檻。
三是適應信息技術發展,便利投資者,取消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的要求,投資者可以通過紙面或電子方式簽署。
在線三步開通權限
目前國泰君安、海通、上海證券等APP已支持新增個人投資者在線開通創業板權限。受理成功開通當日即可交易。
一般三步即可開通:
第1步:登錄APP,登錄APP在首頁或 → 我 → 業務辦理 → 開通創業板權限,
第2步:智能檢測,系統將自動檢測是否符合開通條件,若不符合開通條件,系統將提示具體原因;
第3步:簽署協議,閱讀并確認適當性告知函、投資者確認書及簽署《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業務受理成功后,可以在業務查詢中心進行查詢。
已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的投資者(存量投資者)不用著急,各券商APP也即將上線針對存量客戶的創業板風險揭示簽署服務。
證監會稱,根據風險匹配原則,對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也做出相應調整。此次充分考慮創業板存量投資者的權益和交易習慣,存量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基本保持不變,對新開戶投資者設置與風險相匹配的適當性要求。
存量投資者適當性要求不變
這次調整充分考慮了現有創業板市場基礎和投資者狀況,兼顧各層次市場板塊和注冊制改革的協調銜接。
證監會解釋,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后,發行條件包容性增強,允許不同發展階段、不同類型的企業發行上市,同時交易、退市等相關基礎制度都有一定變化,對投資者的專業經驗和風險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新開戶投資者沒有參與過創業板交易,存量投資者對創業板市場情況相對比較了解。因此,對創業板改革后新入市投資者增設準入條件,同時保持現有投資者適當性要求不變,是符合實際情況的安排,有利于創業板改革后市場平穩運行。滿足準入條件的投資者也要綜合考慮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在對市場風險有充分了解的基礎上理性投資。
增設準入條件,并不是將不符合要求的投資者攔在創業板大門之外。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要求的投資者可以通過認購公募基金等產品的方式參與創業板投資。
注冊制創業板投資門檻低于科創板
與科創板對個人投資者開戶設立了50萬元資產和2年證券交易經驗的門檻相比,創業板注冊制下投資門檻較低。公開數據顯示,創業板投資者中超過八成交易經驗滿兩年,平均賬戶資產為51.22萬元,也就是說,市場已經對投資者分層了。
證監會表示,創業板和科創板都承擔著資本市場服務創新發展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戰略任務,兩個板塊各具特色、錯位發展。科創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務于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科技創新企業。創業板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
同時,科創板允許未盈利企業發行上市,而創業板在改革初期上市的企業均為盈利企業。因此,兩個板塊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存在差異,是符合兩個板塊各自定位和實際情況的。目前看,創業板投資者人數雖然多于科創板,但兩個市場規模不同、體量不同,上市公司數量不同,不能簡單用投資者絕對數量多少來判斷市場流動性。此外,兩個板塊的制度安排在運行一段時間后,都將進行評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