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依托低稅率或者零稅率以及高度的客戶隱私保密制度從而吸引全球大量資金的避稅天堂,正在面臨多國的聯合圍剿。
2019年1月1日,開曼群島和BVI(英屬維爾京群島)的《經濟實質法令》正式實施,2月22日,開曼發布《地里移動活動的經濟實質指南(第一版)》(簡稱“開曼指南”)。這是有關《經濟實質法令》的具體細則,其核心提到,只要在開曼成立和注冊的公司,除了投資基金以外,都需要在開曼有實質性的經營業務,比如定期召開董事會,在開曼從事核心創收活動,要有與公司形成的收入相符合的營運支出、員工人數,最后還要提供資料證明公司存在實質性經營,即向開曼稅務局提交基本稅務報表。否則將面臨罰款、注銷甚至牢獄之災的風險,同時會將信息交換給開曼殼公司的母公司、最終母公司以及最終收益人稅籍所在地。
海外經濟實質法案來襲
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統計,全球每年約4%~10%的企業所得稅因跨境避稅流失,每年損失約1000億至2400億美元。
由于低稅甚至免稅,無外匯管制、嚴格的保密制度等,讓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巴拿馬、澤西島等地成為全球貿易企業的“避稅天堂”,然而隨著各種公約和反避稅條款的實施,讓這些避稅天堂的優勢越來越不明顯。面對國際社會的層層壓力,不少知名“避稅天堂”不得不修改相關政策。2月22日開曼發布了《開曼指南》,對開曼《經濟實質法令》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旨在對轄區注冊的商業公司進行梳理,目的是清理沒有實體商業活動的殼公司,以避免其成為跨境避稅行為的通道公司。
《開曼指南》中有一點尤為關鍵:只要在開曼成立的幾乎所有注冊在開曼的實體,除了投資基金、以及非開曼轄區稅務居民的實體以外,都應滿足經濟實質的實體,包括有限公司、合伙企業、外國公司等。
根據《開曼指南》規定,2019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殼公司需要在2019年7月1日前滿足經濟實質法要求,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應在1年內滿足。
事實上,自2019年起,開曼、BVI、百慕大、澤西島等地政府陸續實施經濟實質法案,要求在當地成立從事特定活動的公司、合伙企業,來滿足經濟實質性要求。若虛假申報或者申報不合格就會面臨罰款,稅務局有權考慮申請相關實體注銷,嚴重的話還有可能構成犯罪,面臨牢獄之災。
“今天我已經接到了很多客戶電話,詢問關于開曼要求注冊公司提交稅務報表的規定,他們非常緊張是否會被征稅或者被罰款,我們公司內部下午也開了一個討論會看是否能把稅金降到最低,不是說不交,而是如何做到少交。”香港某金融機構的海外資產管理項目負責人Kevin表示。
據記者了解,目前香港很多金融機構都有給富人做海外資產端的配置,而在《2017年中國私人財富報告》中,2017年近60%的高凈值人群都有境外資產配置,而在2011年這一比例僅為20%。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我國每年由于“避稅天堂”流失的稅收額就超過300億元人民幣。
到底如何避稅?
與全球其他地區對公司的注冊要求相比,避稅地離岸公司的注冊程序非常簡單且費用低,比如在百慕大或者開曼、BVI注冊一個商業公司,無需繳付任何所得稅、資本利得稅、資本轉移稅、繼承稅、遺產稅或財產稅,關于股份或者債務的交易無需繳付印花稅等,在開曼只需要每年交給政府的經營年費為570美元~2400美元不等。
香港一位做家族信托管理的金融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目前比較大的離岸金融中心有瑞士、百慕大、開曼群島、BVI,還有香港,還有一些比較小的比如列支敦士登、安道爾、摩納哥,以及巴哈馬、荷屬安地列斯、澤西島等。在經過多年發展后,離岸金融中心也發生了市場細分,從客戶地點劃分:BVI、開曼群島主要服務中國市場,巴哈馬主要服務美國市場,澤西島主要服務倫敦市場。而不同地區的業務重點都有不同,比如百慕大鎖定再保險市場,開曼群島、香港鎖定避險基金事業,新加坡、迪拜主要提供保密業務等,大家分工細致,形成了一個能為全球資本提供各類服務的完整經濟體系。
“在避稅天堂注冊的公司大部分都用于控股其他實際經營的公司,離岸公司本身并沒有實際經營活動,也從未申請當地稅收居民,信息不對稱導致離岸公司既沒有在母國(或最終受益人所在國家和地區)納稅,也沒有在離岸注冊地納稅,從而避免了稅務支出。”一家專門服務于有海外注冊需求的通惠管理公司的一名理財顧問表示。
那么到底是如何通過離岸公司達到避稅目的?
中匯稅務所合伙人巴海鷹稱,之前各國國際稅收管理處于各自為政的狀態,跨國企業多半會將實體經營所在地的利潤通過轉移到離岸金融中心,并在這些區域設立銀行賬戶。由于利潤等信息不透明且被高度保護,主權國家并不清楚有多少稅基被侵蝕。
而企業轉移利潤的方法很多,比如跨國企業是全球經營的,且通過全球產業鏈來完成,因此其生產的產品可能會在A國生產,再賣到B國,再從B國賣到C國,再通過一連串的關聯企業的轉移最終落到消費者身上,這就是典型的通過轉讓定價的方式來控制國際稅收。因為每個國家稅收政策不同,這些跨國企業通常會將高的利潤放在低稅率國家(通常這些離岸金融中心不對交易征稅),低的利潤放在稅收高一點的國家,這樣全球稅收就被人為降低。
“離岸公司的功能之一就是跨國納稅人可以利用公司虛構中轉銷售業務,實現銷售利潤的跨國轉移,并將企業在各國的子公司的利潤以股息形式匯集到公司賬下,以避免母公司所在國對股息的征稅等,但是在CRS來勢洶洶,避稅天堂統統淪陷,海外逃稅已經無所遁形了。”上述做家族信托管理的金融人士向記者表示。
多國聯合圍剿避稅天堂
與以往不同的是,對于避稅天堂的治理已經不再是停留在輿論層面或者小打小鬧上,而是一次全球性的圍剿行動。近年來,各國紛紛加大了對利用海外秘密賬戶逃稅行為的打擊力度,就連持續了幾個世紀的瑞士銀行業的保密法則也走向了尾聲。
去年9月份,瑞士聯邦稅務管理局就按照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AEOI)標準,與部分的稅務機關交換了金融賬戶信息,并共享了約200萬條金融賬戶信息,瑞士聯邦稅務局還提到,到2019年,如果合作國家滿足保密性和數據安全標準,那么屆時數據共享方將擴展到約80個國家和地區。
同為去年9月,中國首次與其他部門國家交換CRS信息,作為海外金融賬戶共同申報準則,CRS交換的信息主要包括三方面:海外機構賬戶、資產信息、賬戶內容,目的就是共同打擊納稅人利用跨境信息不透明進行的偷稅漏稅及洗錢行為,這也意味著中國稅務機關將掌握個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為高風險納稅人、不但面臨巨額資金來源不明審查,還有可能補繳大額個人所得稅。
目前,全球已有100多個國家承諾實施CRS標準,包括澳大利亞、BVI、列支敦士登、開曼、荷蘭、波蘭、瑞典、西班牙等65個國家已經簽署了多邊自動交換協議。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在富人青睞配置海外資產的國家和地區,英國及以往作為避稅天堂的各個離岸島國基本上都加入了CRS系統,但美國例外,美國雖有本國的海外賬戶稅收遵從法,但僅僅針對美國公民的海外賬戶,并不針對在美擁有資產的外國人,簡單理解,就是美國要求別國提供美國公民在當地的金融信息賬戶,自己卻并不共享外國人在美國的信息。
避稅天堂仍有其存在價值
離岸金融中心最主要的兩個作用:一是避稅甚至逃稅,其次就是搭建VIE架構選擇海外上市。
內地VIE架構最早由新浪赴美上市時采用,簡單來講,就是在離岸島嶼公司控股內地經營實體,再由離岸公司在選定的證券交易所上市,達到海外融資的目的。
Wind數據顯示,香港一共有2377家上市公司,其中注冊地在開曼群島的就多達1283家,占比超過54%,甚至同一個地址多達幾十甚至上百家注冊。
而內地大批知名企業,其中包括聯想、百度、小米、京東、阿里等大型公司基本上都是通過在這些地區注冊“離岸公司”進行控股,搭建VIE架構海外上市。多地政府陸續實施的經濟實質法案是否對這些企業造成影響?小米內部知情人士向記者表示,目前來看開曼只是控股沒有實際業務,小米的所有的利潤都在經營公司所在地的國家如實繳稅,且絕大部分都在中國繳納,新的法案出來具體會對公司造成什么影響還不知道,要看最后的進度。
大成律師事務所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師向記者表示,上述經濟實質法細則對海外上市的境內公司可能會產生一定影響,但這取決于經濟實質法執行力度,此前很多公司通過離岸注冊將自己包裝成一個“外資”企業,曲線獲得國內對外資優惠政策的目的,比如“兩免三減半”、“三免五減半”等減免稅優惠。僅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的公司中約有一萬多家與中國有關,還有每個地方政府對于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力度也是不同的。國內企業在離岸地注冊的“假外資”也降低了中國的引入外資質量。
但即便如此,搭建VIE架構選擇海外上市,BVI、開曼、百慕大等離岸金融中心依然是首選。尤其是開曼群島,在全球證券交易市場中有良好的信譽,全球知名的證券交易所,比如美國紐交所、納斯達克、港交所、新加坡交易所等,均接受開曼公司上市,目前全球多數上市公司的上市主體均是開曼公司,包括全球著名的PE基金也都設立于開曼群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