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0日,《涉華國際貿易行政訴訟案例精析》新書發布會暨第九屆全球化與經濟行政法研討會在世澤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及騰訊會議室同步舉行。復旦大學法學院院長王志強教授、復旦大學管理學院李元旭教授、復旦大學法學院蔡從燕教授、馬忠法教授、格致出版社潘丹榕總編、安徽大學副校長程雁雷教授、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巍副教授、上海財經大學曾堅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劉彬副教授、河南師范大學法學院袁勇副教授、上海海關學院海關法律系婁萬鎖副教授、上外賢達學院萬玲副教授、上海法治報社理論部徐慧主任、上海市委宣傳部四級調研員王騫、格致出版社裴乾坤編輯、世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丁震宇律師、中安保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兼董事長助理/國際經濟行政法圓桌論壇副主席李文靚、復旦法學院憲法行政法/國際法/民商法博后蔡培如、路平新、蔣超翊、汪倪杰、復旦法學院博士/碩士研究生、諸位新著作者、浦發銀行廣州分行資產經營部總經理劉峰、中民未來控股集團風險合規部總經理張華等校友、復旦法學院朱淑娣教授等60余位嘉賓參加會議。
兩階段的會議由世澤律師事務所何露律師、復旦大學法學院譚藝淵博士分別主持。會議由國際經濟行政法圓桌論壇、北京市世澤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復旦大學法學院國際經濟行政法團隊共同主辦。會議得到國際經濟行政法圓桌論壇榮譽主席、理事長、復旦大學原黨委書記,復旦大學法學院校友會會長、司法部金融立法專家等校友以及復旦大學法學院黨政領導的關心和支持。
新著由全國杰出資深法學家、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博士生導師應松年老師作序。他指出,在中國法學界,研究涉外行政法/國際行政法的學者較少,淑娣教授研究團隊近二十年來專注該領域的探索性研究,成果豐碩。他認為,淑娣主編的這本新著具有三個特點:一是案例研究與制度研究結合,二是特別注重對策研究,三是國內法與國際法交融。
在開幕式致辭環節,王志強院長高度評價了朱淑娣教授領銜的國際經濟行政法圓桌論壇的研究工作,也對朱淑娣教授團隊“十年磨一劍”打造的研究成果的出版表示由衷的祝賀。
接下來,蔡從燕教授基于其對國際公法理論和法學發展范式的精準把握,以“理解國際經濟行政法的三種進路”為主題進行主旨報告,介紹涉外行政法、全球行政法、對外關系法三種理解國際經濟行政法的進路,并分別對其背景、功能的剖析和評估。
在蔡教授精彩的學術報告結束后,會議進入了世澤律師事務所和國際經濟行政法圓桌論壇的聘任儀式環節。今年6月,世澤律師事務所向復旦大學法學院捐贈50萬元,設立國際經濟行政法研究的專項基金,支持朱淑娣教授團隊的學術研究。為進一步深化雙方的合作,世澤律師事務所聘請朱淑娣教授為事務所專家志愿者,國際經濟行政法圓桌論壇聘請丁震宇律師為圓桌論壇理事會執行理事長,雙方期待學校、律所等不同主體之間的交流,真正實現道器兼修,共同發展。
聘任儀式后,進入了新書發布會環節。朱淑娣教授向大家介紹了編寫此書的背景及團隊多年來的成果,特別提及她與劉峰博士主編的《WTO與國際貿易行政訴訟》一書。并表達了研究團隊在國際應對/國家治理/民權保障對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的背景下的發展愿景。主創團隊代表張翔副主編向大家分享了本書形成契機及案例遴選的過程,介紹本書各章的統一體例(審理過程—理論闡釋—對策分析)、并向為本書的出版作出貢獻的所有成員一一致謝。潘丹榕總編評價此書為時代需要的、學界需要的、中國企業需要的著作,并表示此書的出版也拓展了出版社的出版方向,完善了國際貿易、法學等領域的出版體系。曾堅副教授、劉彬副教授、馬忠法教授、婁萬鎖副教授四位專家先后圍繞“國際經濟法研究的路徑”、“選擇多管齊下——推進貿易救濟領域的中國主張”、“公法與私法相結合的示范性研究”、“全球化與國際經濟行政法”的主題,分享自己對于新書的評價和觀點,并提出了寶貴了建議。
在新書發布會濃厚的學術探討氛圍中,會議進入了全球化與經濟行政法研討會環節。李元旭教授以“國際經濟形勢和投資方向”為主題,作了評估、預測與風險提示。
隨后張巍副教授、萬玲副教授、丁震宇律師分別帶來了近期美國資本市場新動向、全球化對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挑戰與應對、去中心化金融的機制、風險與監管的主題報告。會議的最后,袁勇副教授作為中國國際經濟行政法理論研究首倡者之一,基于深厚的法理學底蘊,以“當前中國法學研究范式的分化與國際經濟行政法學研究的進路”為主題作總結發言,為本次學術活動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有關嘉賓發言“觀點提要”,如下:
一、開幕致辭
復旦大學法學院王志強院長作開幕致辭:首先,感謝各位參加本次研討會,在如今疫情影響的背景下,各位積極參與研討會是難能可貴的;其次,非常感謝今天的活動主辦方世澤律師事務所,世澤律師事務所是一家研究型、有情懷的律所,大力支持學術研究活動,長期以來和學校保持著良好的交流與合作;再次,祝賀朱淑娣教授,她帶領團隊編寫的《涉華國際貿易行政訴訟案例精析》順利出版,朱淑娣教授深耕國際經濟行政法數十載,這本新著是她帶領團隊十年磨一劍的成果,在當前國際形勢下,本書的出版更加具有時代意義,這將促進國際經濟行政法領域的研究發展,也將為中國政府、中國企業的實踐活動提供支持;最后,再次感謝各位的到來,預祝今天的會議圓滿成功。
二、開幕式主旨報告
復旦大學蔡從燕教授從涉外行政經濟法、全球行政法,以及對外關系法等三個進路匯報了他對于國際經濟行政法的理解:其一,基于涉外行政法的進路,國際經濟行政法研究可以有助于理解中國如何更好地融入國際體系,包括如何履行在國際經濟方面承擔的法律義務,以及——更廣泛地——如何借鑒其他國家的法治經驗,完善中國經濟治理的法治化水平。這一進路尤其適用于理解改革開放初期的國際經濟行政法實踐。與此同時,這一進路蘊含著的過度的“法律主義”思維以及“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思維客觀上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可能損害中國國際經濟行政法的主體性;其二,基于全球行政法的進路,國際經濟行政法研究有助于揭示國際經濟治理中可能被人們忽視,或者未獲足夠重視的許多議題,比如,除次國家行為體、國際組織內部機構、國際組織以外的非國家行為體(比如跨國公司)在國際經濟治理中的作用。又如,“軟法”在國際經濟治理中的作用;其三,基于對外關系法的進路,國際經濟行政法研究有助于揭示一國如何通過統籌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國際法治意義上的制度與機制建設,尤其行政部門如何進行法律斗爭以維護國家利益。在當前中外經濟關系趨于緊張的背景下,對外關系法進路對于推進國際經濟行政法研究的意義可能更為重大。
三、《涉華國際貿易行政訴訟案例精析》新書發布會
復旦大學朱淑娣教授認為,國際貿易行政訴訟制度是一個多元多層復雜的系統。在多方博弈時,其結果呈復雜性(不確定性/非線性等),這對于各方主體而言,既是挑戰,也是機遇。應當強化中國市場主體到國外提起訴訟的內驅力,依據國際組織法和國外的行政程序法/司法審查法,依靠司法權監督國際貿易行政權,從而在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同時,自覺遵守國際貿易領域的國內法與國際法,促進自由與貿易公平。應當充分考慮國際貿易行政訴訟的復雜性,以法律為準繩為主,兼顧經濟發展、國際關系,努力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判。應當優化中國ITAL(國際貿易行政訴訟)的國內法律環境,提高中國市場主體到國外提起訴訟的支持力、協調力。概言之,要切實履行國際貿易行政訴訟爭端解決/私權維護/公權控制功能,統籌推進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發展,著力完善中國涉外公法法治體系建設,系統優化國際經濟/政治/法律制度,率先推進良法善治。
新書主創團隊代表張翔副主編談到,《涉華國際貿易行政訴訟案例精析》的寫作契機始于對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近些年作出的涉華國際貿易行政訴訟判決書的研究。基于此類司法判決文書在學術研究及實務層面的價值,朱淑娣教授組織研究團隊精心選取了2016年至2020年期間,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審結的中國出口企業因美國商務部作出的“兩反一保”行政決定而提起行政訴訟的典型案例,并對這些案例的相關資料進行翻譯和分析。通過總結分析此類典型案例勝訴或敗訴的原因,以期為后續類似案件的國內應訴者提供具有針對性的指導。為了比較全面的呈現一份判決書,讓讀者較為清晰地了解每個案例在事實層面的來龍去脈,以及法律訴訟層面的全過程,經編委會反復討論研究,最終形成了“導言—案件背景—判決過程—觀點評析(經驗總結)—對策研究”的寫作體例,因此,本著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一部既立足于學術研究,同時也面向實務指導的專著,本著的研究方式同時兼顧制度梳理、司法觀點分析、域外法適用及實務指導等諸多問題,不僅具有一種體系性的價值,同時也是朱淑娣教授領銜的國際經濟行政法學研究團隊在涉外行政法學研究方法上的重要創新。
格致出版社領導潘丹榕總編認為,《涉華國際貿易行政訴訟案例精析》的出版恰逢其時:這部著作是時代之需。在中國日益融入世界的過程中,中國企業既迎來了機遇,也遭遇了挑戰。尤其是隨著逆全球化趨勢的出現,國際貿易環境日漸嚴峻,時代呼喚國際貿易行政訴訟方面的智識供給;這部著作是學界之需。本書既涉及行政訴訟領域,又涉及國際經濟法領域,匯集了兩個學科的精英力量,可以說形成了獨立的國際行政訴訟法這一研究領域。同時,本書的出版具有方法論革新的示范作用,為法學研究與司法實踐構筑了橋梁;這部著作是中國企業之需。本書精選的十五個案例,案例新且所涉行業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對于中國出口企業而言,本書的應對策略分析,包括宏觀層面應對多邊貿易體制及貿易糾紛解決機制的思考和建議,以及微觀層面企業在應訴過程中的策略和訴訟技巧,所給出的對策建議極具價值。
四、新書專家點評
上海財經大學曾堅教授認為,朱淑娣教授及其研究團隊在全球化背景下,將經濟行政法的原理、原則與相關國際貿易規則相關結合,致力于以國際視野研究經濟行政法的實踐性問題。《涉華國際貿易行政訴訟案例精析》以十五個典型案例為切入,結合國際經濟行政法的宗旨、原則與規則,透徹地分析了“兩反一保”法令下中國企業在美的司法博弈,為中國企業在未來的經濟貿易活動中獲得司法技術與司法技巧提供了極富價值的啟迪與借鑒。作為一個方興未艾的學科,國際經濟行政法需要突破傳統的國別行政法研究的界限,將大量的公法原則、政府間國際組織規則及國際貿易中的軟法納入研究的視域,在證成學科成立的同時,為學科的研究提供新的范式。《涉華國際貿易行政訴訟案例精析》在這方面無疑作出了有益的且有說服力的嘗試。
西南政法大學劉彬教授認為,中國對外貿易救濟領域的國際法研究進路,可以分為法教義學與法政策學兩個層面。前者著眼于研究案例(包括WTO案例、國別案例),得出相關對策(包括制度本身、司法運作、應訴策略等)。后者則著眼于國別政策導向與多邊博弈進程。復旦大學法學院朱淑娣老師主編的《涉華國際貿易行政訴訟案例精析》一書代表了法教義學層面的高度價值,體現于:(1)法教義學進路的探微風格。該書體現了相比同類成果的技術性、涉外案例研究的細節性、中西法律思維的對比性。(2)主要制度問題的覆蓋全面性。該書精心選取了十五個代表性案例,關注了十五個代表性問題,并得出了精當的對策建議。目前中國在貿易救濟領域的規則訴求,大體如下:反對“替代國價格”做法、國企補貼專向性的自動認定、反傾銷“歸零法”等;反對“特殊市場情形”濫用、“可獲得不利事實”做法濫用、反補貼“外部基準”做法濫用等。其中,相當一部分與中國入世議定書的永久性不利條款相關。對此,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下,中國應考慮“多管齊下”的策略:一方面,繼續做精做深法教義學層面的制度和應訴研究;另一方面,恰當投入法政策學層面的規則話語權爭奪,包括(1)繼續推進多邊層面的對話與合作。(2)積極從事“少邊”層面的規則再造。(3)適度采取國別層面的對等措施。(4)大力促進國際貿易對象的多元化。其中,“少邊”層面的規則再造思路,是恰當利用自貿協定表達中國正當的規則訴求,嘗試改變中國入世議定書的永久性不利規定,嘗試將WTO多哈回合規則談判中無法得到采納的中國規則主張轉移到自貿協定中來,嘗試消解20年來WTO與國際投資仲裁的不合理或對華不利的裁決。
復旦大學馬忠法教授認為,國際貿易成為和平語境下國家獲取經濟利益的重要途徑,而它從來就是公法、私法相結合的領域。《涉華國際貿易行政訴訟案例精析》精選的十五個經典案例,集中于行政訴訟程序的分析,且兼具實體法內容的運用,以私人主體發動調查請求為開始,以美國商務部等政府部門活動為核心,抓住案件的實質內容,并用關鍵詞作為各主要“章節”的題眼,讓讀者一目了然:如“原產地規則”、“最佳可獲信息”、“善意”、“中間商傾銷”、“正當程序規則”、“正常價值”、“不利可得事實”等這些能夠反映案例法律爭議實質性的詞作為有關章的標題,讓人印象深刻。各章結構簡潔明了,邏輯合理,從案件本身事實及審理到法律適用分析再到具體對策分析,以問題為導向,突出研究的理論性與適用性。該書體現出國際法與國內法的緊密結合,尤其在公法與私法研究相結合方面,為相關研究做出了示范性指引。該書出版意義重大,對我國企業和政府有重大參考價值。
上海海關學院婁萬鎖教授認為,朱淑娣教授開創的國際經濟行政法旨在融合國內法與國際法、行政法與經濟法等幾個部門法,研究新時代跨國經貿法律現象及其規律,形成了相對成熟的知識體系以及研究方法,是對新時代法學學科發展的創新性探索。隨著國際經濟交往的深入,該學科的重要性將越來越凸顯。新著《涉華國際貿易行政訴訟案例精析》,選取了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十五個典型的中資企業與美國商務部之間的行政訴訟案例,對其中涉及關稅稅率、原產地規則、貿易管制措施等爭議的焦點問題作了深入分析,為涉外經貿法律學習和研究,特別是為海關法律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新的視角和方法;本書不僅是一部融合實踐性與理論性的法學著作,也是一部涵蓋國際關系學的跨學科著作。在全球化與逆全球化并存的當下,全球化導致了發達國家產業空心化、國內貧富差距拉大,失業率上升等現象,新自由主義受到挑戰,原來體現資本自由至上的WTO機制出現了新態勢;英國脫歐、事件說明,國際社會以民族國家安全取向優先的新現實主義聲音不斷增強。書中選取的十五個案例,以中資企業敗訴為多數(12個),其中有些是法律問題,而有些譬如市場經濟國家認定等問題,則是政治問題,反映了美國國內貿易保護主義和民粹主義勢力抬頭的態勢。因此,本書同時是一部很好地運用實證研究方法探討國際貿易問題的國際政治經濟學著作;此外,本書的每一章都為中國政府和中國企業提出了針對性的對策和建議,具有很強的應用性、操作性,為中國出口企業指明了方向,同時這些對策和建議也是對構建一種新的詮釋,為新時代全球治理提出的一個中國方案。
此外,通過書面方式提供新著評論的還有研究型實務專家: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委員趙平主任,他認為本書具有較高的法律理論和實務價值,所選案例均為實務中典型案例,本書通過分析案例爭議焦點并針對性提出策略分析,能夠為涉華國際貿易行政爭端解決提供實務上的指引。對于中國企業而言,本書針對案例提出的對策分析為應對國際貿易中外國特別是美國的行政規制風險提供了有效的防范路徑;對于代理涉華國際貿易行政糾紛的律師而言,本書對案例案情和審判過程的研究能夠引導律師在涉外貿易訴訟中制定具有實效的應訴策略;本書針對涉外貿易難點問題提出的理論觀點能夠為律師意見提供理論依據。
五、全球化與經濟行政法理論研討會
復旦大學李元旭教授認為,2021年上半年,歐美疫情緩和、疫苗接種加快,但亞洲疫情有所反復,全球經濟在波動中延續復蘇勢頭。其中生產端逐漸接近疫情前水平,消費端仍在加快復蘇,供需復蘇不同步情況有所緩解。受工業生產和產業鏈、供應鏈、物流快速恢復的帶動,商品和服務貿易持續穩定增長,相較之下全球商品貿易復蘇快于服務貿易。區域方面,美國受持續量化寬松政策和積極財政政策保持良好經濟復蘇態勢,歐洲主要經濟體在二季度通過加快疫苗接種以促進消費活動恢復,非拉地區經濟體則仍然處于疫情蔓延中,復蘇前景不如發達經濟體樂觀。整體來看,全球金融市場流動性整體充裕,市場利率保持低位,經濟波動指數較去年年底下降。隨著美國經濟復蘇加快,美元指數觸頂回落導致大宗商品價格大幅上漲,未來美聯儲貨幣政策轉向風險需要警惕。展望下半年,全球經濟增長有望進一步提速。產業政策方面,后疫情時代各國的“綠色復蘇”戰略以新能源等低碳產業為主流;大類資產方面,需重點關注美元指數和美債收益率;股市方面,隨著美國經濟逐步進入繁榮期,美聯儲貨幣政策轉向的回調即是機會;大宗商品方面,黃金長期弱勢行情仍未改變,石油由于OPEC減產未達成一致而有可變因素。整體來看,全球通脹上行帶動主要經濟體貨幣政策正常化預期升溫,發達經濟體復蘇步伐繼續領先新興經濟體,但病毒變異會增加全球疫情控制的不確定性,需防范市場恐慌情緒帶來的系統性風險。
新加坡管理大學張巍教授認為,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以來,美國資本市場出現了一系列值得注意的新動態,主要包括空殼并購公司(SPAC)的大量興起,直接發行上市(DPO)規則正式獲得批準,以及所謂迷因股票(meme stock)的價格大漲。所有這一切發展的背后,其實都包含著一個大背景,那就是散戶投資人實力的聚集與上升。面對這些新動態,美國資本市場的監管部門SEC采取了一系列不同的監管方針,一些新的規則也正在探討孕育之中。張巍教授指出,在資本市場上制定針對散戶投資人的保護規則需要十分謹慎,因為這些規則不僅會影響市場的效率,更會涉及廣泛的社會財富分配問題,而且,現有的金融理論對散戶市場的研究尚有很多欠缺,也未必與技術的發展相適應。避免不同類型的投資主體之間選邊站的中性監管方針,也許仍然是資本市場監管的基石。
上外賢達學院萬玲教授認為,后經濟危機時代,各國監管者認識到金融消費者保護是對監管失靈的矯正。金融全球化下,金融消費者保護國際軟法先行,如G20發布《金融消費者保護的高級原則》、世界銀行發布《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良好經驗》等。我國相關立法和司法亦對金融消費者做出傾斜保護。但問題仍頻頻發生,如“原油寶事件”中,個人投資者參與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這就存在合格投資者標準的問題。在此問題上,仍然需要借鑒域外經驗:謹慎對待零售投資者,根據不同投資者做出不同的限制標準,這種標準要細致到每一種金融產品和服務,而不是粗放地將金融產品分為幾類或金融消費者分為幾類,唯有如此才能完善股權眾籌、私募基金等產品的合格投資者制度。
世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丁震宇律師認為,去中心化金融(DeFi)是基于分布式賬本、端對端網絡、可編程智能合約的去中心化、去中介的金融平臺、金融交易和金融服務。DeFi包含項目基于去中心化的區塊鏈、內容為金融行業、代碼開源、具有穩定的開發者平臺四個特征。DeFi生態已經擁有了豐富的應用,包括用于存儲和管理虛擬數字貨幣去中心化的數字資產錢包,抵押借貸、去中心化交易所和預言機等。在中國,區塊鏈的發幣是被法律禁止的,但是區塊鏈技術仍然存證等方面發揮作用。與此同時,DeFi也存在自身固有的風險,主要包括代碼安全性的技術風險,可用性風險,欺詐風險,系統性風險和非法利用風險等。在未來,可以以大型DeFi運營實體為切口,對平臺“自我治理”機制的治理,制定實施反洗錢標準及完善第三方代碼審計機制等多角度出發進行監管。
六、閉幕式主旨報告
河南師范大學袁勇教授認為,當前的法學研究范式或主要法學知識類型,已從社科法學、注釋法學等樸素研究范式,演進到以法教義學研究、法政策學研究為主,兼有法社會學、法經濟學、法史學、法人類學等項研究的新階段。國際經濟行政法學研究跨越國內公法和廣義國際法等,其初始階段的研究活動以概念界定、框架構建為主,期間曾有專門案例編著活動。如果說國內行政法學理論體系尚不健全,國際經濟行政法學理論體系則需更多建構。國際經濟行政法學研究作為一項法學研究,無論是理論交流所需,還是務實致用導向,似乎都有必要在前述法學研究范式內展開。除了運用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以及歷史學等學科的研究方法,更具價值的研究或許是,在現行國內法體系與相關國際法規定之下,構建系統、完善的國際經濟行政法教義學體系。采用法教義學研究進路,可以厘定國際經濟行政法學的研究對象(專門實在法)、明確國際經濟行政法學研究的受眾范圍,即國際經濟行政案件當事人以及相應的法律實務工作者。若非如此,國際經濟行政法學研究可能將難以彰顯法學研究應當具有的務實致用品格,也將難以發揮解決國際經濟行政事實難題的實際功能。因而,法律解釋、法律推理與法律論證等法學方法,也是國際經濟行政法學研究采用的精細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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