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投資者維權案件再傳喜訊:濟南中院就ST凱瑞(002072)信息披露是否構成虛假陳述,違法行為的實施日、揭露日、基準日及基準價的認定、投資者損失的計算、損失與違法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等問題,進行詳細的審理之后,作出投資者勝訴的判決,ST凱瑞需賠償投資者損失。
“在證監會對ST凱瑞作出行政處罰之后,截至目前我們是獨家代理投資者起訴,并已經取得一審勝訴判決的律師團隊。”北京市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楊泉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法院認定,在2015年8月28日至2017年12月20日期間買入ST凱瑞(時名凱瑞德)的投資者,在2017年12月21日之后無論是否賣出,都可以通過微信gushi148咨詢律師或者自行向法院起訴。
記者查詢公司公告發現:ST凱瑞原名德棉股份,從事紡紗、織布、紡織原料、紡織品、服裝等業務。2014年11月6日,公司名稱變更為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公司加快業務戰略轉型,多次停牌籌劃重大事項,進行了一系列資產收購和對外投資,當時公司的實際流通股1.76億股,換手累計1466.80%,股價最高時達到33.76元。
公司曾因為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連續兩次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復牌之后曾經連續7個交易日“一”字跌停,跌幅累計52.18%,據此推算受損股民不在少數。法院判決投資者勝訴,彰顯國家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有助于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合規運營,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記者 楊成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