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對嘉文麗(福建)化妝品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行政處罰公開信息顯示,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嘉文麗(福建)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嘉文麗防曬乳SPF30”(生產批號:20190219)未檢出批件及標簽標識的組分,屬于擅自更改產品配方的行為。
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嘉文麗(福建)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嘉文麗防曬乳SPF30”(批號20190219)屬于生產不合格特殊化妝品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
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生產未取得批準文號的特殊用途的化妝品,或者使用化妝品禁用原料和未經批準的化妝品新原料的,沒收產品及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到5倍的罰款,并且可以責令該企業停產或者吊銷化妝品生產許可證。
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對該公司處以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沒收召回的2673瓶產品;沒收違法所得25932元,并處77796元罰款,共103728元。
據了解,嘉文麗(福建)化妝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羅麗芬集團有限公司的全額子公司,經營范圍為化妝品制造;營養健康咨詢服務;化妝品及衛生用品批發;化妝品及衛生用品零售;健康管理;保健食品批發、零售等。目前該企業生產國家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共1055項(包含已注銷),曾生產圣迪妮爾、嘉文麗、羅麗芬、黛昂絲等多個化妝品品牌。(朱國旺 楊奇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