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龍(SH:603779)今日盤中披露公告稱,因公司多次違規提供大額擔保、未按期完成股份回購計劃、臨時補流的募集資金未按時歸還,上交所決定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王珍海予以公開譴責,對時任行政總監王紹琨予以通報批評,對公司董秘劉玉磊、董事兼董秘姜淑華、財務總監田元典予以監管關注。
關于公司多次違規提供大額擔保,公告顯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6月24日期間,公司分別違規為山東龍口釀酒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龍口市東益酒類銷售有限公司、龍口市興龍葡萄專業合作社累計提供8筆擔保,擔保本金合計約2.51億元。2019年11月,公司披露稱,因相關違規擔保尚未解決,自11月25日起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目前違規擔保已涉及訴訟,逾期債權約2.01億元,導致公司可能因此承擔擔保責任而遭受損失,情節嚴重。
關于臨時補流的募集資金未按時歸還,公告顯示,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同意使用募集資金不超過2.5億元臨時補充日常經營所需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12個月。2019年11月16日,公司公告因違規擔保事項,資金壓力較大,無法按期歸還上述募集資金中的1.5億元。直至2019年12月21日,公司公告稱上述用于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已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上市公司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單次補充流動資金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公司最晚應于2019年11月16日將前述募集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公司存在募集資金臨時補流超期的違規行為。
關于公司未按期完成股份回購計劃,公告顯示,2018年11月14日,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議案》,擬以0.3億元至1億元資金,采用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0.00元/股。截至2019年11月13日,公司回購股份數量為66.64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2%,回購累計支付的資金總額約人民幣783.99萬元。實際回購完成金額僅占計劃金額下限的26.13%,未完成原有回購計劃,實際執行情況與披露回購計劃存在較大差異,可能影響投資者及市場預期。
公司在異議回復中申辯稱,公司多次違規擔保系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王珍海的個人行為;公司資金鏈緊張、無可供回購資金,且回購時間有所不足,非有意為之;考慮到募集資金賬戶存在凍結的風險,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歸還籌集資金。上述異議理由均被上交所否定。
公開資料顯示,威龍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成立,2016年5月成功上市,公司是一家從事有機釀酒葡萄生產與加工的企業,公司主要產品為威龍有機葡萄酒,包括威龍有機酒堡系列,威龍有機酒田系列。
7月13日,公司披露公告稱,因涉借款合同糾紛,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王珍海所持1.36億股公司股份將被司法拍賣,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6.30%,占公司總股本的40.79%。王珍海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質押、被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