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近日發布關于對誠邁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創業板監管函〔2020〕第93號)。2020年4月10日,誠邁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誠邁科技”,300598.SZ)披露《2020 年一季度業績預告》,預計報告期內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3800萬元至-4300萬元。4月29日,誠邁科技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凈利潤為-2364.88萬元。誠邁科技業績預告中披露的凈利潤與一季度報告披露的凈利潤存在較大差異,且未及時披露修正公告。
誠邁科技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2.4條、第11.3.4條的相關規定。請誠邁科技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2020年4月9日,誠邁科技披露《2020 年一季度業績預告》稱,本報告期(2020年1季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預計虧損3800萬元至4300萬元。原因包括: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響,公司員工不能正常復工,部分客戶根據實際工作量進行付費,導致主營收入下降并帶來凈利潤下降;公司參股公司統信軟件技術有限公司前期投入較大,按權益法核算對公司凈利潤影響-2600萬左右。2020年1季度非經常性損益對公司凈利潤的影響金額約為-2260萬元。
4月10日,誠邁科技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稱,誠邁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了《2020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告》(公告編號:2020-024)。經事后審查,2020年1季度非經常性損益對公司凈利潤的影響金額計算錯誤。2020年1季度非經常性損益對公司凈利潤的影響金額約為313萬元。除上述內容外,原公告其他內容不變。
4月29日,誠邁科技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稱,誠邁科技一季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364.88萬元,同比下滑319.23%。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規定:發行人、創業板上市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和本所發布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以下簡稱“本所其他相關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2.1條規定: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以及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以下簡稱“重大信息”),并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2.4條規定:本規則所稱準確,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使用明確、貼切的語言和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內容應易于理解,不得含有任何宣傳、廣告、恭維或者夸大等性質的詞句,不得有誤導性陳述。公司披露預測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來經營和財務狀況等信息時,應當合理、謹慎、客觀。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1.3.4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合理、謹慎、客觀、準確地披露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公司披露業績預告后,又預計本期業績與已披露的業績預告差異較大的,應當按照本所的有關規定及時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或者業績快報。
以下為原文:
關于對誠邁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
創業板監管函〔2020〕第93號
誠邁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0日,你公司披露《2020 年一季度業績預告》,預計報告期內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3,800萬元至-4,300萬元。4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凈利潤為-2,364.88萬元。你公司業績預告中披露的凈利潤與一季度報告披露的凈利潤存在較大差異,且未及時披露修正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2.4條、第11.3.4條的相關規定。請你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應當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
的責任。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