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一年一度的上市公司年報披露大幕的降下,監管部門又開始突擊稽查上市公司的財務數據造假行為。4月27日,*ST宜生(600978)因為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旋即陷入輿論的“漩渦”,市場人士質疑*ST宜生連年來“存貸雙高”現象,劍指其財務數據造假。
近三年*ST宜生的業績呈現出逐年下降趨勢,2019年虧損1.85億元,而上年同期盈利3.86億元,同比下降147.92%。同時*ST宜生2019年年度報告被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2.1條第(四)項“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的規定,公司股票已從2020年5月6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宜華生活”變為“*ST宜生”,日漲跌幅限制由10%調為5%。
二級市場上,即使在大盤指數反彈的大勢下,*ST宜生因被調查而股價連續重挫,截止記者發稿時,該股7個交易日遭遇6個跌停板,并不斷創出上市以來的新低,投資者損失慘重。如何挽回損失,成為投資者普遍關心的問題。
對此,北京市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證券團隊沈濤律師介紹:*ST宜生的財務造假,僅僅是市場人士的猜測,需要經過證監會的調查取證才能定論,但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已載明*ST宜生涉嫌信息披露違法,明確了*ST宜生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情形。
根據司法解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上市公司虛假陳述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因此,凡是在2020年4月26日收盤時持有*ST宜生股票的投資者,此后無論是否賣出,都可以通過微信shentaoly咨詢律師,或者等待證監會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后自行起訴,要求*ST宜生賠償其遭受的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記者 楊成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