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發布的行政裁定書顯示,河南科迪速凍食品有限公司因生產經營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被虞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人民幣49180元整。因該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未提出復議申請,亦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且逾期未履行上述處罰,虞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獲得法院的支持。
裁判文書披露,河南科迪速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申請執行人虞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7月16日作出(虞)市監食處[2019]083號行政處罰決定,對被執行人作出處罰,沒收違法所得9180.00元,罰款40000.00元,合計人民幣49180元整。
天眼查信息顯示,河南科迪速凍食品有限公司是科迪集團控股子公司,前身是科迪集團速凍食品加工廠。公司于2006年12月成立,注冊資本30000萬,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少華。公司主營速凍面食、肉食和速凍特種蔬菜的生產和銷售。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信息顯示,河南科迪速凍食品有限公司具有多條風險提示信息,其中含有5條開庭公告、16條法律訴訟、4條法院公告,2條限制消費令、2條失信信息。
圖片來源:天眼查信息截圖
此外,河南科迪速凍食品有限公司分別于2020年2月20日、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14日、2019年6月25日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分別為19093800元 3946535元、 83824816元、 16296500元,合計金額約1.2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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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