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資本邦了解到,港股公司協鑫新能源(00451.HK)公布,于2021年7月21日交易時段后,公司的間接附屬公司江蘇協鑫(作為賣方)、宜興和創(作為買方)及該等目標公司(作為目標公司)訂立首批該等購股協議。
根據首批該等購股協議,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各該等目標公司的全部股權,首批該等購股協議項下的代價總額為人民幣4.81億元,估計集團將就首批出售事項實現虧損凈額約5049.49萬元(人民幣,下同)。
于首批出售事項完成后,該等目標公司將不再為公司的附屬公司。因此,于登記完成日期后,該等目標公司的財務業績將不再于公司的財務報表綜合入賬。
據了解,該等目標公司合共擁有28座位于中國的已營運光伏電站,總并網容量為約301兆瓦。
有關出售所得款用途,協鑫新能源表示,交易完成后,集團的負債將減少約12.42億元。同時,該等交易所得的現金逾約11.56億元將用于進一步償還債務,經參考集團于2020年12月31日的經審計財務報表后計算,集團的資產負債率將降低約1%,因此有效降低財務風險。
資料顯示,江蘇協鑫由蘇州協鑫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全資擁有,而蘇州協鑫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則為該公司的間接附屬公司。江蘇協鑫主要于中國從事光伏電站的開發、經營及管理。
二級市場上,截止發稿,協鑫新能源報0.38港元,漲幅11.76%。(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