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關于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對小額貸款公司業務范圍、對外融資比例、貸款金額、貸款用途、經營區域、貸款利率等方面提出要求。
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院長劉勇談到:“這是十二年來第一個關于小貸公司的官方文件,含金量極高,將為正規合法、專業服務小微三農的小貸公司的未來發展提供政策支撐。”
《通知》談到,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降低貸款利率。具體規定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從貸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等,違規預先扣除的,應當按照扣除后的實際借款金額還款和計算利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降低貸款利率,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
值得關注的是,本《通知》還規定小貸公司融資杠桿上限統一為5倍。其中,通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非標準化融資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倍,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4倍。各地可根據需要降低杠桿倍數。
對此,中國小微信貸專家稽少峰談到:“受影響最大的,是做消費金融類業務的互聯網小貸公司,ABS渠道是它們重要融資渠道,但《通知》中ABS融資的杠桿比率限制了它們未來的融資規模。”
蘇寧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薛洪言表示:“一邊規范,一邊趨緊,對頭部小貸公司的融資擴張能力會產生明顯約束。近年來,小貸公司借助資產證券化、網絡小貸等新特征實現了牌照的變相升格,牌照吸引力一度超過消費金融公司,而此次新規重申了小貸公司服務小微的定位,并對融資杠桿進行規范,實際上也是對小貸公司在融資類金融機構的定位進行降格和糾偏。”
此外,本《通知》二十七條明確指出,銀行可以與小額貸款公司依法合規開展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提供融資。
稽少峰表示:“明確支持銀行與小貸公司合作的規定,在當下的金融環境下將有力地提振行業信心,為優質小貸與銀行合作、獲得低成本資金掃清了隱形的制度障礙。”
本《通知》還提到,小額貸款公司應當與借款人明確約定貸款用途,公司貸款不得用于以下事項: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資;房地產市場違規融資;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的其他用途。
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通過互聯網平臺或者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本公司除不良信貸資產以外的其他信貸資產;發行或者代理銷售理財、信托計劃等資產管理產品。”
本《通知》強調,對“失聯”或者“空殼”公司,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協調市場監管等部門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勸導其申請變更企業名稱和業務范圍、自愿注銷,或以其他方式引導其退出小額貸款公司行業。
稽少峰認為:“新規及時彌補了一部分監管政策的缺位,對小額貸款公司行業亟需明確的部分經營規則和監管規則作出了規定,將對促進規范監管、推動行業健康發展起到相當的積極作用。”(記者 楊暢)